“他们会想通的,”哈利对着茶杯轻声说,“我们做长辈的,要多给他们一点时间。”
“这些八卦并不是我今天找你要谈论的主要话题,”他尴尬地笑笑,“我还没这么无聊。但我很高兴你依然信任我。”
“我怎么可能……会不信任你呢?”德拉科轻声说。
哈利低头,藏起嘴角的微笑。
“回到我所认为的主要话题——卢娜回英国了,她约我见面,而我认为有必要带上你。”傲罗司长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也许她会有关于一直困扰我们案件的独家信息来源,因为她说要带我见一个人。”
“谁?”
这个问题似乎让一贯笃定的哈利也有些犹豫,他抿抿嘴,像也想不明白似的,“弗兰肯斯坦……的后代。没错,就是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科学怪人,我一直以为这个故事以及其中的人物都是虚构的。”
可德拉科困惑的表情,以及之后的话语,让哈利又一次碰到了多年未见的“文化差异”,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已经算得上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巫师了。
“我知道弗兰肯斯坦,他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巫师,这是委婉的说法,实际上所有魔法史书籍都看不起他。”德拉科说,“但玛丽·雪莱是谁?”
“看来我对巫师们的历史了解的还不够,”哈利无奈摇头,“赫敏总说我应该多看点儿书。”
“玛丽·雪莱是一个麻瓜作家,她写了弗兰肯斯坦以及他所造出的怪物的故事,但她的书里没有任何一句提到弗兰肯斯坦的巫师身份。”哈利说,“卢娜是这么跟我科普的——弗兰肯斯坦其实是个巫师,因此那些尸体碎块的拼接才能动起来。他是一个沉迷麻瓜科学的男巫,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麻瓜科学还是一个巫师潜心研究几年就能够弄懂的,现在……以麻瓜科技的深度和广度,再将魔法和一种科技融汇起来已经非常艰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弗兰肯斯坦是巫师这个设定,是我为了本文剧情瞎掰的……勿当真
*经过隔壁文小天使的提醒,原来我的标点符号一直都用错了(“”逗号应该在里面),从这章开始都是正确的,前文需要抽空慢慢改,谢谢大家的忍耐和支持。
*本文不会坑的,最终罪犯认罪的对话早在成文之初就写好了。无论如何都会把大纲写完,而且不会砍大纲,如果“红”的部分写的较短,那是因为本来第三部分“红”就是用来撒狗粮的。
而且这是我人生的第一篇文,感情相当深厚。所以坑是不可能的。
应该会从本周开始周更。
这篇文其实比隔壁的罗宾女孩儿好写,因为这篇文的脉络更清晰,而且主角都是成年人,智商、能力和感情戏什么的,不需要有所限制。
谢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づ ̄3 ̄)づ╭?~
☆、21克的重量
德拉科前脚刚送走哈利、并和他约定了与卢娜见面的时间;刚关上门,后脚就接到了布雷斯给他打的电话。
“你现在接电话方便吗?”布雷斯在电话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