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了,我全部招供,水下搏斗的时候我想到过他,从酒窝到嗓音,从头发丝到脚趾,这些属于我的让我想要自私地占有一生的东西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所迷恋的意义。跟人殊死搏斗时走神的确是很随便的行为,但走神使我想起了这场搏斗无论如何也要赢的理由——不是跟那些杀手,我没把他们放在眼里,我的对手是万顷水域,是一路风霜,是那些想要阻止我但又不得不匍匐在我脚下的东西。这是我为我爱人打的第三场架,最为艰难,却再一次险胜、完胜,赢得非常漂亮。
我曾以为我不是不能去爱其他人,只是他最合适。经此一役,我知道我只能爱他,不会是别的人。我仍能去喜欢那些值得喜欢的东西,花鸟、山川、星辰日月和漂亮姑娘的笑靥,但唯有他能激起我的占有欲而非欣赏感,让我疯狂迷恋而非浅浅喜欢;唯有他能够激起的我的战意,让我意气风发去约战这天地,让我的天性释放得彻底。
没有他我也依然热爱生活,但他为我的热爱注入灵魂,两者相辅相成,没有丝毫矛盾。
“你回来了。”他说。
“我抵达了。”我想。
我抵达了彼岸。
“你回来了。”他像是老年痴呆一样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我在心里突然“嗤”地一声笑了,内心分管脆弱(是那种“男人的脆弱”,懂吗)的那个小人没来由地开始自我感动地抹起了眼泪,任我如何呵斥也不肯作罢——我心想,我们就这样一起过到得老年痴呆症吧亲爱的,哪怕指着彼此互相嘲笑,笑到满头银丝都在发抖,也再也不要分开,好不好?
他开始说一些很奇怪的话,我配合他回答着,一个不敢相信和一个心知肚明的人胡搅蛮缠了两个回合,他突然冲到我面前一把揪住我的衣领,用我从未尝过的狠力把我撞在栏杆上,仿佛要把我揍一顿。
操,痛死了,怎么一回来就家暴。
我突然觉得他以前对我真是挺温柔的,以往我电视彻夜不关、瓜皮果壳乱洒、踩着湿漉漉的拖鞋乱晃他也没这么凶过。可以啊亲爱的,隐藏实力隐藏得挺深嘛,可是能不能先放手?我腰没你好,有点支撑不住......虽然脑内还是习惯性欠扁地胡思乱想,但我完全不敢开口说出来。我的喉咙也哽咽得满腔火辣,剧烈长跑过后的生理反应让我觉得像是灌了三斤白酒还烧着了肺泡,一出声大概就会是一片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