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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慢慢走着,马上就到六栋了。

“早点休息。”他说。

“等一下。”我叫住了他。

他顿步,微微侧头,我鼓足了勇气,说:“谢谢你。”

他不解。

“谢谢你今天维护我。”

我说完,快速跑回家,黑夜遮住我脸上的两朵火烧云。而我脑中嗡嗡作响的是,坐在车上时,他轻轻拍我紧张得握成拳头的手的画面。夜里,我还做了个梦,当他问我要不要他背时,我竟然很猥琐地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发现没人后,一口答应得爽快:“要!”

我觉得言情小说里那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用来形容我梦里的举动真是太合适不过了。清晨一起来,我便用冷水浇了把脸,我告诉自己,我还小,不能自以为成熟地去谈恋爱,喜欢只能是悄悄的,默默的。要是不好好学习,就找不到好工作,连工作都没有,拿什么谈恋爱。

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是想得很周全的,而且我还很理智地给但朝星买了一杯珍珠奶茶。因为我知道,昨天他去买甜筒而不让我去,一定是想帮我省点钱。我省钱归省钱,但我也没那么小气的。反正,一报还一报,奶茶抵甜筒。

但朝星比我晚来,看到这杯奶茶后,忽然皱眉问他的同桌:“你的吗?”

“不是啊。”

“那是谁的?”

“我也不知道,我一来这杯奶茶就在这里了。”

但朝星顿了顿,拍了拍他的前桌:“我不喜欢喝,你要吗?”

他的前桌就是我们班上次不小心用排球把我砸出鼻血的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