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外婆家,外婆留我们吃了午饭,然后告诉我们王姨家的母狗刚好生了六只狗崽崽,现在都一个月大了,正好可以送人。我和但朝星辞别外婆,起身去王姨家,领养到狗狗后就返程回家,因为还要留一天来写作业。
王姨家的狗崽崽都可爱极了,王姨自夸:“狗妈妈聪明,这群狗崽子也都聪明,长大后一身看家的本领。”
这六只狗崽有四只是斑点狗,还有一只是全黑的,还有一只是全白的。我比较喜欢那只黑色的,看上去肥嘟嘟的,于是我戳了戳但朝星肩膀:“你喜欢哪只呀?”
没想到他竟然也说:“黑色的吧。”
我忍不住握握他的手:“同道中人。”
在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为什么也喜欢黑色的那条,他思索了下,说了两个字:“耐脏。”
不得不说我和但朝星竟然有着这份默契,蠢蛋作为哈士奇特别喜欢玩泥巴,常常一身脏兮兮,每天都要洗澡,我也是很无奈。可是土狗比较听话,一身黑毛看上去像焗油了一样光亮,耐脏,哈哈。
我抱着新加入我们大家庭的小黑崽走在乡间小路,我们给它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来逗。
我忽然想起来有一个地方但朝星没有去过,于是我问他:“我带你看一个奇特的景色,要不要看?”
他讶然:“什么景色?”
“去了就知道了。”
我带他来到了彩虹湖,这条湖清澈见底,里面有很多小鱼,能直接看见它们在游来游去。
“这条湖里的鱼不怕人,如果你把手伸进水里,它们还会游过来亲吻你的手呢。”我解释说,然后演示给他看,果然有好多鱼游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