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嬴政:(认真)瑰瑰,我以后养你。

云书:(暴躁)我拒绝这个名字!

嘛,阿政啊,好好记住这个纤细玲珑的瑰瑰,因为它很快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大橘为重”╮(╯▽╰)╭

ps:【重要三连】女主是人,是真的人,是女的。

女主原名云书,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变成了小橘猫,以后会变回来的,毕竟要和阿政在一起啊(▽)

第2章 可否永伴

其实嬴政并没有照顾宠物的经验,将瑰瑰带回来后他直接养在了自己寝殿,每日里除了上朝不能带着,其余时间哪怕是在章台宫批阅奏章都随身带着它。

瑰瑰很乖,从不闹腾,端庄的坐着是它的常态。

一年下来,嬴政总结了瑰瑰几个特点。

第一点,爱吃。

瑰瑰很能吃,这一点让嬴政很是高兴,因为刚见到它时它确实太瘦小了,他一只手就能轻松握住,他真的很想把它养的胖一点,这样抱起来也舒服。

这一年瑰瑰长的很快,从起初的小小一团,到现在需要他双手才能托住,体型变化的明显,肚子上也是软绵绵的,嬴政很喜欢摸那里,每次都能把瑰瑰摸成一摊饼。

嬴政喜欢和瑰瑰一同用饭,这样他也能多吃几口,精神大增。

第二点,爱干净。

它受不了身上有尘土或是其他什么脏东西,每次吃完小点心都会去洗自己的爪爪。

当然,它也受不了嬴政身上带酒气,每次嬴政饮了酒想要去抱它,必须要去沐浴一番换一身衣裳才行,不然就用尾巴打他的脸。

有一次他有意逗逗它,饮了酒就要凑近了以鼻尖蹭它的脊背,结果瑰瑰一个利落的转身,给了他一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