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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距离很远,我也紧张得手心冒出了冷汗。

没错,那是云雀恭弥。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幻觉。那张我看了十二年的脸比四年前更加成熟了,那副英俊的皮囊跟云雀先生如出一辙,甚至更胜一筹——大概是因为他穿着黑色西装,居然给了我一种绅士的惊悚错觉。

但是我刚打量他不到两秒,他就敏锐地看向了这边——好在我及时收回了视线,低下头装作在看手里的杂志。

结果过了两分钟,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即使没有转过头去我也知道他在盯着我。

我不敢使用幻术。早在四年前这家伙就已经在提防术士,以他的能力,四年的时间要识破幻术绝对有可能——轻举妄动地用幻术来进行伪装的话,反而更可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而且我现在戴着假发,墨镜也把脸遮掉了一半,从他那个角度应该看不到我的脸才对。

不过已经两分钟了,要是按照以前凶兽的个性,应该已经抽出拐子杀进咖啡厅了——他按兵不动也就是有所犹豫,只能说明我现在的处境还是相当危险。

该死的,云雀为什么会出现在香港?!

照理说白兰应该不会让他得到任何关于我的消息,而且四年了,要是找得到我的话应该早就开始行动——难道是工作?

先不能自乱阵脚。

我翻了一页手里的杂志,搁在桌上的手机就突然收到了一条简讯——尽可能保持冷静地拿起来查看,不过在看到简讯内容后我差点控制不住要捏碎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