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城的路上塞满了汽车,我小心地隐蔽身形穿行在其中,就差走三步退一步了,磨蹭了半天,结果还是快到收费亭了,满心纠结地一抬头,第一眼就望到一个醒目的身影。

妈蛋太醒目了好不好!

他居然坐车顶上去了,这是九九重阳要登高望远么!

虽然隔着太远我看不清那人的容貌,但直觉是卡普兰。

你问我为什么会认为是卡普兰?因为直到现在,还能模糊听到城市里面的扩音器不断地重播着一句话。

简,卡普兰叫你回家吃饭!

……

咳咳,这种又幸福,又觉得被人全城呼喊名字好丢脸的感觉是要闹那样!

接着刚才,如果说队伍里最让我关注的人,那么毋庸置疑一定是卡普兰了。

我对他的感觉,不同于对卡洛斯他们。其中牵扯了太复杂的东西。

在地下研究所的列车上,我救过他的命;在一路逃亡的相处中,他温柔细心,关照我甚多。

所以就算我这迟钝的家伙现在还没法理清对他的感觉到底是什么,但也知道,他对于我的意义,非同寻常。

……如果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嘴里叼着他的脑袋,身旁倒着他血肉模糊的尸体,我一定悲痛欲绝立马挖心剖腹以死谢罪信不信!

于是,原本就够犹豫不决的了,一看到他我更是挪不动步子,心里油然而生升起一股“现在倒回去还行吗”的冲动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