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互相爱慕,可你却回了庐州半年对她不闻不问。我们知道你是因为庞太师不喜你,你又不想让别人认为你巴结太师府。可是你就没有想过,飞燕是不是也这么想,彼时她受到撞击,连人都认不全,你又不在她身边,这样如何还能将感情维持下去?”

包拯这是旁观者清。他也不是一个情感充沛的人,但是在这一点上,却是看的清楚的。

“不管她能不能想起之前我们发生过的事儿,我都一样的喜欢她。喜欢以前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她,更喜欢现在聪明敏锐,心思细腻的她。”他第一次和别人交流自己的情感,有些别扭。

包拯失笑:“你和我说干什么,你应该去和她说。也许你会觉得现在并不是一个娶她的好时机,但是你这么想,未必她就这么想。公孙策,在这个世界上,能碰到一个喜欢的人,而那个人又喜欢自己,很难。”

案子破的多了,他们也见惯了那些悲欢离合,有什么比相互喜欢还美好的呢?

许是听了包拯的话,公孙策终于想通了。

喜欢就是喜欢,有困难他们一同解决也就罢了。

太师府的门槛,也并非就是那么不好迈进,如果自己还在纠结那些门第之念,那么说不定飞燕真的会嫁给别人。

飞燕见公孙策到来,有些不解:“可是出什么事儿了?”

公孙策脸红:“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不是。我就是好奇,你除了过来看我那次,还真没有什么时候是没事儿过来找我的。”飞燕嘟囔。

公孙策立时就有些尴尬起来,不过他虽然总是被人称为酸秀才,但是却也是个磊落之人。

“飞燕,我能和你谈谈么?”这开场白委实一般。

呃?“行啊。谈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