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见鬼,该死,他怎么就觉得弗朗西斯一定会答应他那疯子一样的请求呢?他可没有义务陪自己胡闹。
总有办法的。对。毕竟那个家伙烂漫且博爱。
如果把一切都告诉他,他一定会向他投以最温柔的、像巴黎的风一样的目光,他会无条件地答应他的一切无理取闹的请求,就算是再疯狂、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他也会陪着他一起。
或者他也愿意停下来,和他一起蜗居在某个角落,请求时间放慢脚步,安逸而甜蜜地度过余生。
不……不!怎么能利用他的同情心?可恶,他为什么要这么卑微地去祈求他施舍自己那么点可怜的爱?难道他需要他的怜悯吗?
临近傍晚的克劳德-韦勒福大道(Avenue Claude Vellefaux),悠闲地漫步的人永远比匆忙的车流来的多,连灰尘似乎都比别的地方干净,周遭都是宁静温和,只有亚瑟柯克兰一个人陷在小男孩一样的幻想和厚重的负罪感的漩涡里挣扎。
日子不温不火地过了一周,亚瑟到底没有冲动之下飞奔至南法去找弗朗西斯。
总之,弗朗西斯还没有辞职,他早晚还得回来。为什么他非得自己去找他不可呢?就等着他吧,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一定下定决心向他表白。
他一边满怀期待地等待着,一边又惴惴不安地忐忑着。他把那句简短的“Je t'aime”练习了不下一千遍,简直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哦,他就是。
说起来可能没人信,即便是看上去再正派严肃的人,在躁动的青春时期也会为了某个心上人像个愣头青一样犯傻——但是亚瑟柯克兰,这个各种意义上的英国绅士,他竟然从来没在青春期、在学校谈过哪怕一场恋爱。
不过如果是亚瑟的话,这么说起来好像也并不怎么令人吃惊,毕竟他看上去就仿佛从来没有过青春期一样——他大概从出生起就已经有三十岁以上了。
而这只不过是大多数人对他刻板且愚蠢的印象而已。
事实上,了解亚瑟曾经的人都知道,这家伙从前可是个不折不扣的不良——他就是个披着绅士外皮的流氓。(英——厨——饶——命!)
大多数人的青春都不会比他的更加离经叛道,那时的亚瑟柯克兰成天一副“天是老大,我才老二?别他娘的放屁了,我才是老大。”的拽狂傻样,目中无人得可以,所有人在他眼里简直不配称人,都只是他的玩具。
至于恋爱,呵,要他去和那群成天就只知道吵嚷的傻妞成天腻在一起?那还不如叫他吃该死的牛蛙吃到死——
他是这么说的。来着。
那时的亚瑟柯克兰看不起爱情,在他眼里,不管是“I love you”还是“Je t'aime”都只不过是一句粗劣的谎言——当然,就算是这样,“I love you”也比“Je t'aime”高贵一百倍。他认为爱情只不过是一群傻小子和小傻妞过分投入的游戏——嘛,这么说也没错,只不过在爱情这场令人上瘾的游戏里可没有防沉迷系统,它就像毒品一样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我的意思是对爱人说的那个“我爱你”的意思啦,当然不是对亲人而言的那个——那样就太过分啦……)
【但就像王境泽未曾设想过他会对一碗炒饭直呼“真香”,亚瑟也没想过他会因为一个法国佬掉进这个他曾经嗤之以鼻的深坑里——
“我王境泽就是死,也不会吃一口!”和“爱情?呵,爱情就是一坨shit。”一样,终归成了“真香”一言前令人不堪回首的过分自满的可笑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