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倏地就淡定下来了,“哦,能看见就好。”

绛树也是一脸懵逼,这这这,这也太……随便了吧,没有光圈,没有萤火虫,没有什么特效,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背后,有点瘆人啊。

“哈哈哈。”绛树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久仰大名啊。”

谁料,青年伸手扯了扯自己的帽檐,遮盖住自己的眼睛,“我是不会帮你们洗碗的。”这声音,怎么听怎么委屈。

绛树莫名觉得他有点可爱,“怎么会呢,我们有洗碗机啊。”

虽然一直看不见他,但是感觉大家都已经相处很久了,就像是盥洗室杠杠上多了的那一条毛巾,洗碗池里多出来的第十五副碗筷,以及被知晓了存在后不客气的小纸条——注明了自己想要吃什么。

他每天守在绛树门口,一墙之隔,绛树也是能感知到他的存在的。

在绛树反应过来时,他的温柔就已经无处不在,充斥着他生活了。

绛树不顾自己的旧爱被惊掉下巴的一直,一手搭着新欢,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吧,我带你挑房间去吧。”

回来就好?山姥切国广以为绛树记起来他的身份了,惊喜地看着绛树:“你想起来了吗?”绛树回之以茫然,“想起什么了?”

山姥切国广又变得失望,摇摇头,“走吧。”

然后绛树和山姥切国广就勾着肩搭着背离开了,留下身后一干吃瓜群众。

乱呐呐道:“他们走了诶。”

烛台切面无表情:“嗯,他们走了。”

三日月:“哈哈哈,甚好甚好。”

……

下午的时候,绛树决定要带大家去现世的闹市逛逛。

大家都准备好了,“哦——出发吧!”

走在街道上,其实感觉和万屋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图一个新奇罢了,不一样的社会环境,给了他们不一样的感觉。

万屋里走几步就会碰上一个一样的自己,虽然习惯了,但总归会希望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谁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连神也不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