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喝吗?”傅红雪很自然的说,说着他笑了。他笑的时候真的很好看,像冬日里的阳光,像这荒漠里的新绿。
邀月赞赏的看了傅红雪一眼。
从屋子出来,邀月和傅红雪再次往无名居的方向去。
为什么还要回来?无他,不会来的话两人都要饿肚子不成,邀月可是除了在荒郊野外的时候,坚决不自己动手做饭的,这和她对花无缺的生存教育完全不一样,“等他长大了,会知道有钱的时候,这些东西自然会有人双手奉上。”
因为傅红雪的腿走不快,邀月也和他一个步伐,“你若做完你的事情,你这个腿,可否借我?”
“这腿,我自己都觉得多余,你要它有何用?”傅红雪疑惑。
“只是好久没做实验了,你的腿借我,我试着给你接上,看看我的手艺生疏了没有,要是还没有生疏,我回家还要给我妹妹治的,她比你要轻很多,但是时间却是更久。”邀月说着,其实她做所有的接骨的手术,都是为了给怜星做,而临床经验越多,手术成功率更大。虽然第一例就成功了,但是她不敢就这么贸然给怜星做。
“没想到你还会医术。不管出于什么,谢谢你。”虽然邀月这样解释,但是傅红雪还是很感动的,从来,外人看他的腿,都是一副“可惜是个跛子”的眼神,而她的母亲花白凤呢,则根本无视他的伤,即使这个伤是在练刀的时候伤的。
“人活着的时间很长,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杀人的本事会了,顺便学点救人的本事罢了。”邀月轻描淡写的说着。
在边城的主道上,有一个在大街上纵马狂奔的少女,惹眼的汗血马,而且敢在边城的街上狂奔的,也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万马堂堂主的女儿——马芳玲。
她在路上被叶开拦下了,无他,叶开走在路中间,没有给她的马让道罢了。傅红雪和邀月来到的时候,正好是叶开把马芳玲惹生气了,马芳玲却拿他没办法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两个人在打情骂俏。
看到傅红雪,叶开也不去管马芳玲了,上前攀谈。“你们果然是一起的,今天晚上要去吗?”
傅红雪说:“当然,不过那是晚上的,我们现在要去无名居吃早上的。”
“这个点?你们起的可真的早。”叶开看了一下天上正中间的太阳,故意的说,那意思明显是说他们两个昨天晚上做了什么。
邀月明白叶开的反讽,但并不理会她,径直走,傅红雪也有样学样,弄得叶开一抹鼻子,自己也笑着跟上。
这个点的无名居并没有多少人,三人一进门就看到了刚才路上的马芳玲,她来无名居邀请萧老板去参加晚上的宴。“我就不去了。”萧老板依旧是玩着骨牌,笑的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