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在河岸上空聚集。快下雨了。

彬开门的时候,我趴在桌上刚醒过来。我揉了揉眼睛,看见彬那双黑色长靴朝我走过来。他半跪在我面前,柔声道:

“怎么就趴着睡着了?困了就到床上去躺着,这样容易压着伤口。”

他理了理我前额的乱发,用手指将我的额头拨出来。彬黑色的眼睛深深看着我,我却像大多数时候一样,猜不出他究竟是什么情绪。他问: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你呢?”

“嗯”

他扶着我躺倒在床上。他的衣领离得很近,我凑上去闻了闻。中午的血腥和火药味儿散得差不多了,彬却似乎立刻领会了我的意思,说:

“我去洗澡。”

他拿着毛巾出去,不到一刻钟,顶着一头湿漉漉的短发回来。彬换了一身衣服——仍然是迷彩,大约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又便宜又扎实的材料,领口低敞着,露出里面的黑色紧身背心来。

我朝他笑了笑。

“笑什么?”

“想起以前。我们总是说,你是‘指纹’里最爱臭讲究的人。衣服挑颜色,挑材质,发胶永远一丝不苟,香水不贵却好闻,衣袖上永远一根线头都找不到。我没想到,有一天你比张北彤看起来还不羁。”

彬轻轻一笑:

“有条件的话……人总是追求安逸的。人之本性。”

他在床边坐下来,拿湿毛巾轻轻替我擦脸。彬漫不经心地问:

“馨诚,你想回去吗?”

“回哪儿?”

“津港。你的家。”

“也是你的家。我说过,韩大律师,我要把你捉回去好好打一顿屁股。”

彬轻轻笑,显然没把我的威胁放在心上。我想起了洛血竭,他那一番乱七八糟、前言不搭后语的奇怪言论。我看着离我不到二十公分的这个男人,身上的热腾騰的湿气里透出淡淡的香皂气味,新修过胡子的下巴干干净净,高挺笔直的鼻梁,被时光沧桑雕琢过的深色皮肤。他深黑色的眼睛在我的脸上逡巡,不时和我目光交接,又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到和我皮肤上的某一小块污迹作战上去。

我抓住彬的手,说:

“彬,我们别回去了。”

彬笑了一下,显然没把这话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