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年轻人,你看起来可不适合这个。”乔伊斯惊讶地打量他,似乎才发现屋里还有第二个人存在,“你们长得挺像,是队长的……”
“侄子。”罗杰斯抢先回答,“他的父母因病去世了,他身体也一直不好。”
史蒂夫瞪他一眼,没有反驳,只是走进存放工具的屋子里拿出两把斧子,眼神倔强地站在乔伊斯面前。
“你真可爱,让我想起我的小儿子第一次离开瓦坎达去参加夏令营。”乔伊斯拍拍他的肩膀,“既然执意想帮忙,我我当然不会介意。”
他们一路走到离小木屋有五百多米远的丛林,坚实的树木茂盛地长着,旁边有条蜿蜒的小溪,不少瓦坎达当地的女人们正在溪边走动,乔伊斯冲她们挥手。
“快看,队长和他的侄子要来帮我砍树了。”
姑娘们热情地打起招呼来,这情形让史蒂夫出神。瓦坎达的民风一向淳朴好客,原先他以浪人的身份回到这里找巴基的时候,这些女孩也是这样叽叽喳喳着跑来闲聊,只不过这次她们的目标……
“好久没有见到我们英俊强壮的白人小伙了,最近还好吗?”
“白狼的胳膊有什么问题?严不严重?噢答应我,你可得照顾好他。”
“最近好像不怎么见到你和白狼一起行动了,难道吵了架?原来看见你的时候,他准在五米之内呢。”
罗杰斯微笑着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史蒂夫内心憋着气,但又挑不出错——不知道为什么,书里的史蒂夫·罗杰斯似乎比他本人更具魅力,更会说话,也更璀璨夺目。他感到这种情景似曾相识,就像七十年前他走在布鲁克林最受欢迎的詹姆斯·巴恩斯身边,而这种比较无疑让史蒂夫感到更加恼火。
他默不作声拿起一柄斧头,跟半臂宽的树较起劲来。这对超级战士来说本不算什么,他甚至能只靠一脚就把这棵树踹断,可现在他失去了血清,全都要靠自己了。史蒂夫深吸一口气牟足劲往树上劈去,结果令人沮丧——那里破开了一个指头长短的缝隙,而自己薄薄的虎口被震得发麻。
“看来我们应该先干活再聊天,这孩子一向很积极。”
罗杰斯礼貌地向她们告别,拎着斧头开始砍离史蒂夫不远的另一棵树。
史蒂夫一早就知道这家伙在伐树上会比他强,但这不代表倔强的他就会主动认输。他憋红了脸暗自努力,时不时瞥着对方的进度。
但罗杰斯永远能出人意料,他轻松砍倒三棵树后擦了擦额头,竟然毫不在意地把身上的T恤扯了下来,露出肌肉线条流畅而火辣的上半身。在场的女士们沸腾了,她们自以为小音量地讨论着,毫不吝啬对罗杰斯身材的赞美,甚至有人用白狼的身材和他作比较。
不远处的史蒂夫听清了每一句,他抱着斧头,眼神充满嫌弃。
——那本该死的书到底是谁写的?他怎么能把自己写成公共道德感这么低的家伙?难道这就是姑娘们认为的“火辣”?老天,他真的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