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太乙面不改色,反手拧住他的手臂,一声咯吱脆响,在人流喧闹的广场上格外清晰。
“——啊……我的胳膊,胳膊。”
……
—
首尔地方检察厅。
警察局前,红灯闪烁,有几辆警车和消防车停靠在一旁。
郑太乙以违反道路交通法和对执行公务的警察动手动脚为由,将李衮带回了警局。白马也被带到警局,暂时被锁在庭前的一棵树上。
有一些往来的群众和警察迅速被全身通白,没有一丝杂质的高大俊马吸引了注意力。
“哪儿的白马,长得挺俊啊。”
“什么情况。这怎么有一匹白马?”
“拍出来挺好看的!”
“哇……真好看。竟然还能看到白马!?”
—
郑太乙端坐在椅子上,十指交叉搭放在桌面上。过了会儿,淡淡问他:“再问一次,你叫什么名字。”
李衮的目光就没有从她的身上移开,颈背挺直,肩部线条流畅有力:“就算我告诉你了,你也不能直呼我的名讳。这一点我重申一遍,我的名字就是为了不让人随便叫的。”
“那为了方便就叫你金狗屎吧。”郑太乙表情很淡,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打,没有一丝犹豫地在电脑上输入名字。
“什么狗屎?!”
李衮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明明还有洪吉童,不然叫某某某也行啊。更何况更重要的是我不姓金。”
郑太乙脸上没有表情,公事公办道:“金狗屎先生,请把你的随身物品都拿出来放在这里。如果不配合我就亲自搜身了。”
李衮默默地看着郑太乙,她挑了挑眉毛,右平摊,示意他将随身物品放在桌面上。
他沉默两秒,最终还是顺从的掏钱包,摘手表,再整整齐齐地放在桌面上。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白色灯光在瘦削白皙的皮肤肌理上镀了一层迷光。
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摘手表的动作,像是在电视剧里面男主角的动作在慢放一样,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贵族气息,好似生来便是如此。简直赏心悦目。
他顺势将手臂搭在桌面上,食指无意识地轻敲几下桌面。深棕色的实木在他面前仿佛要虚化了一样。
郑太乙弯身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副手套戴上,她掌心平展,手肘撑在桌面上:“开始确认随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