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下这个标记。
第101章 新的开始
静谧的森林是逃脱繁杂人世的好地方,如果一个人走进茂密的、地上铺满了松针的常绿树林,他们会立刻明白为什么人类的先祖如此亲近这样的环境,而不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在森林里,一切都是无休无止的,从不会有真正的死亡。鸟儿住在鸟窝里,树已有几百岁高龄,土地充满生气。一切都停留在应有的样子。
太阳又一次升起,像千万年里的任何一次一样。阳光照在被雪覆盖的大地上,前一晚又是一场新雪,几个小时里,森林就披上了一层银装。白雪的光芒在清晨的阳光下闪烁着,闪烁在河岸两旁。松枝上也压着一层雪,看起来随时就会落在地上。秋日里鹿常饮水的小溪已经冻住,水下的鱼却依然充满生机。唯一给这片景象带来动感的是烟囱冒着烟的小木屋,一片灰云笼罩在屋顶上,就好像给房间加了个着重号,烟雾袅袅飘散,和天空中的白云渐渐融为一体。窗户上结满了白霜,烧火的木头整齐地在外面堆成一堆。没有人碰过它们,木头堆顶上的雪已经积了两英尺多,旁边是一把斧头,锋刃砍进老树根里。
火把照亮了一把手工制的椅子。那椅子不会前后摇晃,甚至一动都不会动,它只是一把椅子而已,由一位并不合格的木匠制作完成。风铃在微风里轻声吟唱,门上用一根弯了的钉子钉着一个木头刻的小牌子。上面是:JE NE MOURRAI PAS(我不会死)。
这件简陋小屋的主人并不吸引镇上任何人的注意,但认识他的人都喜欢他。他在这个社区里是个外来的家伙,似乎也不总在家。每个月都会有一个看起来很可疑的朋友来看他,第二天早晨才走。那个夜晚会充满口角或是争斗,瓶子和窗户碎掉的声音,有时还有让邻居以为是狗被踢了的尖叫。大部分时候,访客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们离开时总显得很疲倦。其中一个尤其暴躁,他有着长长的黑发和空洞的眼神。邻居们会趴在窗户上,比任何别的人来时都更担忧地看着他家的情况。有谣言说那个访客是个黑巫师,和这场战争有脱不开的关系。
当然,这是在那人融入这个社区之前。就好像他一回家,笼罩在木屋上方黑云就消失了。他最近的邻居,住在森林深处的那人总会和他聊天,他的妻子在五年前被神秘人杀了。人们叫他格朗金先生,他总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八月的第一天,格朗金先生从厨房的窗户里伸出头,看见他的邻居正在砍木头。他已经开始准备后来被雪覆盖的那堆木块了。格朗金为他走出了房子感到十分惊奇,决定继续看下去。
男人皮肤苍白,一脸病容。但他的表情却仿佛他是世上最快活的人一样,他所有的烦恼都消失了,好像没有一件事值得他忧愁一样。
但他砍的那堆木头在剩下的几个月里一点也没用,他再也没碰过那把斧子。它们只是躺在那里,纪念着它们的主人最快乐的一天。
今天,它们的主人躺在床上,一动也动不了。他受了很多处伤,脸上全是淤青,他的脚上也受伤了,肚子上是一道长长的划痕。他的头发上结着血痂,在睡眠中依然轻声呻吟着,他一晚上都没睡觉。
那个眼神空洞的男人坐在床边,像一只忠诚的狗一样看护着他。他已经待了两个小时了,等待他的朋友从睡梦中醒来。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里,照在他们一起在对角巷买的被子上。现在被子已经被撕成碎片,沾染了斑斑点点的血迹。男人裹在一张被单里,腿搭在被子的碎片上。他的大腿上有一道伤痕,血浸透了被单。
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里,他静静地睁开眼睛。他痛苦地眨了眨眼睛,望着旁边托着腮的朋友。当他从梦魇中醒来的时候,他看到的总是这样一幅景象,昨晚的梦魇也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小天狼星。”莱姆斯轻声说道,小天狼星摇了摇头。
“别着急,月亮脸。”他说,弯下身从地板上捡起了什么东西。是绷带,治疗师给他的绷带。“别担心,我们下午才去詹姆家。”
“现在几点了?”莱姆斯问,因小天狼星的绷带裹上自己的皮肤而向后缩着,“我睡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