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猴脸的男人放肆地咧开嘴,笑着上前问候道:“竟然在这儿还能见到我们陆大将军,幸会!幸会!”
看他的样子,仿佛这儿该是某间大宅的客室才对。
可他的身后,浓烟遮天蔽日地滚滚升起,将整片天空染至墨色,混杂着村民们的惨叫,与他脸上的笑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陆晔不悦地皱眉,冷漠应道:“魏曾,好久不见。”
魏曾猥琐地盯向她,问道:“不知陆大将军的车马停留于此,是要做些什么呢?”
陆晔轻描淡写道:“路过罢了。”
魏曾做作地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长长地‘哦’了一声后,摸着下巴道:“既然是路过,这胡人小孩就由我带走吧,以免扰了将军您的兴致!”
说罢,他身后的几名打扮随意,手执长.枪的士兵就已按捺不住,不顾军纪,闯到几人中间,作势要将这少年拖拽走。
他们手中的红缨长枪鲜血淋漓,粘稠新鲜的血液顺着枪身缓缓淌下——若是让他们将这孩子带走,定是必死无疑。
被火焰烧得焦烂的臂膀被兵士大力地拽住时,少年猛地弹起了身子。
看到那一杆又一杆的红缨枪,他就想起了才不久前,自己的母亲,父亲,和兄长在枪下死去的惨状。
只有他活了下来,在戳刺的长.枪和漫天的箭雨中逃出生天。
反正都是死路一条,不如就拼死一搏!
少年双瞳骤张,像一条猛shòu般猛地弹起身子,一口咬上了其中一名兵士的手指。
那力道极狠极重,让这虎背熊腰的大汉霎时惨叫出声,一边咒骂着,一边将他的头往下掰。
可是少年死死地咬在他的手上,任凭鲜血直流入了口腔之中,也不肯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