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洗漱回来,祁喧已经把早餐摆上桌了。
早餐是皮蛋瘦肉粥和水煮蛋,说起来也没什么稀奇的,祁默尝了一口,沉默了一下,慢慢地说:“你还会做饭啊。”
祁喧端详着他的神色,有些紧张地说:“不好喝吗?我本来也不会做,但是暑假时有次给我妈做了一次,她嫌弃死了,特意教了我好久。”
祁默摇摇头,笑着说:“没,很好喝。”
这是他很久没尝到过的,熟悉的味道了。他不喜欢葱姜蒜,老妈煮皮蛋瘦肉粥时便从来不放这些,而会多放他喜欢的香菇丁。这些细节,他几乎从来不和别人说。
他自己是不会做饭的。
上辈子,他也是在祁喧这个年纪,却远比他要狼狈得多。那时他住在逼仄狭小的房间里,眼看着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便去菜市场买了最便宜的小白菜回来,自己做。
那是他第一次做菜,做的是清炒小白菜,结果,就算照着网上的步骤来,他还是弄得一团糟。
蔬菜炒的时间过久,变得软绵绵的,油放少了,盐却放多了,最后出锅的就是一盘焦黄焦黄的东西。
一吃,差点没把他咸得当场升天。
那一瞬间他觉得无比委屈,不断地想着,要是他老妈还在,怎么会让他吃这种东西?
他非常,非常想念老妈做的饭菜,却也无比清醒地知道,他再也吃不到了。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自己做过饭。要么出去吃,要么点外卖,不行就吃泡面,再不行就买挂面回来,随便煮一煮,拌着榨菜吃。
可是这辈子的他居然会做饭。
还做得这么好吃。
祁默沉默地喝粥,想到这是“自己”做的,他就有种莫名的违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