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回家放酱油,反而提着那袋东西去市中心的天一广场,那里喷泉的尽头是星巴克,一个我认为是有钱到没事干的人才会去的地方。
那叫小资,我穷,我是无产阶级。
乘车的时候,人挤人,人压人,宁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长的比物价还快,车上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人头,黑色的头发,夹杂着红色黄色甚至是五颜六色,调色板一样的人头,我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们,幻想自己是一个死神,披着黑色的披风,拿着镰刀,手一甩,齐唰唰的割下他们的人头。车子里咕噜的滚着一个个的人头,眼睛大大的看着车顶。我挤在那些没有头的尸体中间,身子跟着车的摇摆而摇摆。那画面让我觉得恐怖和刺激。
最后的位置一直是我和叶子最喜欢的位置,我们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挑这个位置,靠的紧紧的,看车子停停开开,看上面的人上上下下,看外面的风景来来去去。
等到站的时候,被挤了下去,下的时候一个不识相的小偷在我的裤子里摸索,手法不算熟练,清晰的可以感觉到,想找到我的手机,也许是我的钱包。
我抓住他的手,狠狠的盯着他,发现是个女的,她是个还算漂亮的女孩子,长着一双即使是用浓重的眼影已经遮不住的黑白干净的眼睛。她算是个新手,被我抓住的时候一脸的尴尬,还是强做平静的说,你要干什么?
我冷哼,放开她的手,本想潇洒的说,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可是眼尾看见身后跟着三个强壮的年轻男人,只好对现实妥协了,转身离开了。
这个社会毕竟英雄太少,贪生怕死的凡人太多。当所有的人都低着头做麻醉自己无视眼前的一切,何必要求自己做一个出头的英雄,说句难听的,我还有老母要养,不想留下个美名给每天用泪洗面的老妈。
我鄙视着这样的自己,却也是这样的无奈着。
双手叉腰,流氓步慢悠悠的晃到星巴克前面的铁桌,近下午的时候那里已经坐满了人,有学生,有打扮很精致的白领,还有悠闲的老外,那里留下过我们的记忆,可笑的是我总在外面徘徊,从来就没有进去过,也许是我无产阶级的清高,也许是囊中羞涩,也许,是我怕那种无数的故事叠成的美好的记忆幻灭。
远远的我看见她,她没有看见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无耻的偷窥的人,心里有种羞耻外的雀跃。透明的玻璃窗让我可以如此清晰的欣赏她的美丽,我的脑子里会自动的播放她的每个画面,细节精细到可以让我闭眼看见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