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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高中的时候兴冲冲的拿着我的狗爬一样的字写出的人生中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跑到严烨的地方,慎重小心而且是满怀期待的给他,向他宣布,老子现在是个文人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卖上半身了?”严烨笑着说。

林语堂说妓女是卖下半身的,文人是卖上半身的。

严烨说,这辈子我的下半身是没有资格卖了,上半身也根本就没什么看头,所以……

“你去死,给我好好看看,然后写一千字读后感交到我地方。知道没有?”

“是。作家大人。”他随意的就把我辛苦了半天才写好的珍贵的处女秀折了下,塞进他那个几乎什么都有包括一个礼拜前的馒头的万能书包里。一想到我的第一个儿子就这样被他糟蹋了心里就郁闷。

第二天的时候,他果然交了一份千字的读后感,一千字,不多一个,不少一个,杂七杂八,林林总总,旁征侧引,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你写的东西连狗都不要看。

那个时候我的一颗对于文学爱好的热情的心就这样被打击了,打击的我吃了三天的零食,那些都是严烨地方抢来的,脸肥的跟馒头一样。

高三毕业的时候,老爸给我装了宽带,买了电脑,说要让我教他怎么用那个该死的他一弄就死翘翘了的电脑的,可惜,他上天快活去了,我却上网上的入了迷,开始写自己的东西去了。

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等去外婆家走亲戚的老妈回来看到厨房里的那一半的方便面已经消失的时候,差点心脏病发作,尖叫着走闯入我的闺房,看到窗帘密密麻麻的关着,在黑暗的房间里,电脑的屏幕闪烁着蓝色的光,倒映在我的脸上。我慢慢的抬起头,有气无力的说:“妈,你回来了……”

结果是我被老妈拔了网线,锁了电脑,扔进浴室好好从头到脚洗了一遍,然后塞了三百元,让我自己上街,去买些东西好过冬。

当我看着家里那扇破烂的铁门在我的面前关上的时候,我还傻傻的抓着那三张崭新的人民币,笑得像是个傻子。

脚边,一个穿的鼓鼓的就跟一只彩色的球一样还围着小兜流着口水的小娃抬头看着我,大大的眼睛了闪着好奇。

我低头,放柔了语气,亲切的说:“小弟弟,你看什么?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