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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自己是不是太惯着小情人了,把许如斯养得无法无天起来。

许如斯真的烂到无法无天了,王梓走了没几日,家里已经乱成一团。

她吃了好几天的泡面和外卖,现在一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加上小区那几家外卖全都又贵又油又腻,吃几次就绝对会难以忘记-那恶心的味道。

许如斯再也撑不下去了,在写到十万字的时候终于决定走出去家门,敲响了隔壁家的房门,去讨饭了。

时隔十天,吴侬再度看到了一个饿死鬼投胎的人到她家里吃饭,这次她一个人就把吃了两人的分量,以至于吴侬不得不改变菜单,为晚上两人再做一份饭菜。

吃着吴侬烧的可乐鸡翅,许如斯意犹未尽舔着手指,油腻腻的手指直接抓着鸡翅啃,吴侬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为她准备的。

许如斯应该是去减肥了,吴侬把她跟记忆里十天前的模样对比一下,发现她现在足足瘦了一圈。

下巴尖细,熊猫眼无比明显,就像是画了烟熏妆,手腕纤细如柴,前几天穿的一件紧身背心此刻居然松垮下来,而出现这样的变化只过了十天。

这十天,吴侬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许如斯却把全部精力都投入赶稿中。

有限的生命与看似无限的字数之间的斗争,结果一定是人定胜天。但是人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加上王梓没照顾她,她又懒得照顾自己,就这样邋遢地过了十天。

幸亏是吃了一顿好的,补充了体力,否则许如斯一定会在垃圾堆里腐烂。

吴侬小心翼翼地问她稿子完成了多少,其实也不指望她能写出多少来,事实上有那么几万字就已经足够了。

没想到许如斯的答案是一半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