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故地重游,戳中了他心里某个诡异的点。忍了一路到家,现下也不用维持脸面了,手指勾着我的毛衣往上推,又开始拿捏我了。

锅里熬着的粥咕嘟咕嘟,我听见了,沈路也听见了。趁他权衡要不要继续下去的间隙,我猝不及防推了他一把,站起来理理衣服,往厨房去了。

还好来得及时,那锅鱼片粥熬得正入味。

沈路紧跟过来了,很夸张地从后面抱住我,宝宝,你就为了这锅粥拒绝我。

我故意噎他,大声说是啊。

后颈一痒,沈路又在报复我了,往最明显的地方咬了一口,保守估计红印子三天才能消下去。

他不甘心地追问:“现在呢,现在选粥还是选我?”

我接过他递来的碗,过河拆桥地把人赶了出去,而后背对着他偷笑。

明天是彻头彻尾的休息日,今晚在家无所事事,我搬出了珍藏的演唱会复刻碟片放进唱片机里,听起了久违的歌。

沈路歪过脑袋瞥我一眼,只是笑,也不说话。

我有着盘根究底的坏毛病,他抵不住我的攻势,松口道:“就是觉得你今天挺奇怪的,从中午吃饭那会儿就不对劲,到了晚上也没恢复过来。”

“连听的歌都不是你平常喜欢的。”

第一句话我没法反驳,只好从后一句入手,“大晚上的总不能听摇滚啊,乐队声噼里啪啦的,隔音效果再好,隔壁邻居也得冲过来敲门。”

沈路笑得特别欠,慢悠悠地靠在床头,张开手臂,给我留了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