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行和年轻人打了个招呼:“大孙。”
李知行口中的“大孙”不算很高,看上去偏瘦,皮肤不算很白,笑起来颇为爽朗。
他的视线落在唐宓身上,眼睛陡然一亮。
李知行笑着为两人做了介绍。大孙全名孙轩,是李知行的小学初中同学兼死党,初中毕业后就来了美国,在美国某所私立高中毕业后,又去斯坦福读计算机专业,四年本科毕业后顺理成章进入了这家位于硅谷世界闻名的it公司工作,这些年,李知行和他一直有联系,自从李知行来了美国之后,两人的交往更加密切。
孙轩热情地和唐宓握手,说话一串串的,特溜:“你就是唐宓啊,你好你好,之前听知行说过你了。”
唐宓一点都不想知道李知行在别人面前是怎么描述自己的,她很客气地对孙轩说:孙先生,你也好。”
“这么客气做什么。”孙轩拍了拍李知行的肩膀,“李知行是我死党,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叫我大孙就行了。”
“好的。”
随后孙轩帮他们办理了访客手续,带着两人参观了这家世界著名的公司,楼内设备环境简直无法形容,想得到的几乎都有,比起她大三暑假在国投总部实习的环境居然更好——总之,怎么看都无可挑剔。
中午三个人在附近的一家法国餐厅吃饭,孙轩义不容辞地表示“远到是客”,这顿饭是自己请客。唐宓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李知行。在美国,朋友聚会一般是aa制,她只是李知行的附带客人,自然是以李知行的意志为转移。
李知行说:“他可是高收入人群,当然要狠狠吃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