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页

陆云峰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解开自己的衣扣,撩起毛衣,便用力撕里面的衬衫。

如果不用穿西装打领带,他便一向爱穿棉布衬衫,觉得很舒服,又容易洗,不麻烦,这时正好合适。棉布容易撕开,也不会对伤口不利。黑暗中看不清伤口,他便像裹粽子一样,将那人从肩开始,一层一层地包下来,将他的上半身整个扎住。至于手和腿的伤,应该问题不大。

他还没有忙活完,岑少轩已经冲进了医院,一直冲向急诊通道,然后急刹车。

在路上,他呼叫了120急救中心,告知自己将到哪家医院,并说明自己是警察,车上有重伤员,要那家医院做好急救准备。这时,他的车刚刚停稳,等在那里的医生护士已经迎了上来。

陆云峰将人抱出去,放到手推车上。

那人血淋淋的,已经晕了过去。

岑少轩与陆云峰一起,跟着推车往急救室跑。

陆云峰一身上下全是血,那套才买的没穿几次的唐纳&;?卡兰算是毁了。

那人被送进急救室进行抢救,岑少轩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下属。他在刑警大队里主要负责大案要案,经过三个多月的观察、筛选,现在他的手下可谓精英云集,而且都可以信任。这时,凡是他叫到的人都没有丝毫犹豫,一接到他的电话便往医院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