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这恩情就要还不了了,任参急了。他要是还不了这恩情他就不能成仙了,不能成仙的人参,都只能被人吃掉。

任参不想被人吃掉,所以他要赶紧想办法把恩情还掉。

正在任参犯愁的时候,机会来了。

庶弟夺权,嫡子易晚风被害。这晚扬州半条街都是火光满天。

任参来得晚了,没能救更多的人出来,就只能带着易晚风走了。

在城外的山林小小屋里,任参给易晚风喂了自己的精血。他本就是天地精灵,身上的一根毛发都是灵气冲天的奇珍异宝。

本是奄奄一息的人,硬是让任参从阎王手里把人命给拉回来了。

想着既然自己已经还了恩情,任参就准备走了。可前脚刚踏出小屋,易晚风就醒了。

“你救了我?”

任参转身点头:“对,但是我现在要走了。”

“你为何要就我?”男人脸上没有丝毫的感激,双眼赤红青筋暴起,恨不得立即结束自己的命。

任参可不想再浪费自己的精血了,忙制止了易晚风。

害怕自己一走男人就自杀,无法任参只能先待在男人身边了。

那场火灾死了很多人,任参去看了,但是没有管。和凡世间的争分本就和他无关,救易晚风也仅仅是因为易晚风帮了他。

可他救了这人,易晚风似乎一点都不感激,还很愤怒。任参也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没想那么多。反正人自己是救了,是不可能再让人自杀的。

任参就这样每天守着易晚风。

时间流逝,他们二人已经在小屋带了两月有余。朝夕相处间,易晚风也察觉了任参的不同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