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发黄的日记本三

两岁,早慧。

不仅已经学会了走路,甚至我隐隐觉得,他能听懂大人交流的所有的话。

比如我做针线活找不到了什么东西,他就会递给我。

我和同伴们一边闲谈一边缝制衣服,说完闲话找不到图样、线筒什么的时候,他已经冷着雪白的小脸,乖乖递到了我的手中。

就好像,他知道我下一步要干什么,甚至一直在默默听我们的谈话,在我找不见物品的时候随手精准地递了过来。

这种贴心的帮忙行为,下意识熟练得像个成年人。

可他才两岁。

简直聪明得不正常。

对此我得出结论。

嗯,我们送送是神童。

三岁,喜欢看雾+喜欢看童话书。(那时候,他已经认了不少的字)

四岁,喜欢看雾,看完了教堂里仅有几本童话书,开始看能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五岁……

抱歉,我只陪他到五岁。

温莎小姐是在送送三岁的那年离开的教堂,她应该是返回英兰了。

但后来的两年,她回来过两次。

都是在每年的雾临日,我所猜测是送送生日的那个时间。

每年的雾临日,她都会为教堂里的孩子们购买大量的玩具礼物,很多很多,多到每个孩子都能拥有抱不完的礼物。

前三年,我还误以为她在庆祝雾临日。

可是送送四岁和五岁的那年,她又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从国外飞回教堂,只是为了给福利院的孩子们过节?送礼物?

这恐怕任谁都无法信服。

我有一个很疯狂的猜测。

我怀疑送送是温莎小姐的孩子。

这不是毫无由来的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