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焚毁的女尸
鹤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在南郊长锦河河边的玉米地附近,发现了一具被烧毁严重的遗体。
接到报案后,市局高度重视,负责刑事案件的江陌立刻带领着组员们火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案发现场一具女性遗体位于长锦河南岸的河滩边,这里的河水深不过膝,远离村庄,沿着河岸望去,可以看到河道两边以及滩涂地带种植了大片的玉米。
而遗体所在位置与河边的玉米地相距大约 10 来米远。
这段不算太长的距离之间,存在着一大一小两处明显的焚烧区域。
较小的那个焚烧区域距离遗体大概有 10 米左右,在这片焦黑的土地上,散落着一些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的衣服残片。
而距离这个小区域约两米之外的是另一个更大的燃烧区域。
此处恰好位于玉米地里,江陌小心翼翼地踏入其中,仔细搜寻着线索。
很快他便有所发现,除了更多的衣物碎片之外,还有一只孤零零的红色高跟鞋。
这只鞋子看起来很新,而且从尺码判断,与女尸的脚长十分吻合。
此外警方人员还在玉米地里找到了许多高跟鞋留下的清晰鞋印。
那些鞋印仿佛迷失方向般地在原地徘徊着,沿着这些鞋印一路探寻下去,令人惊讶的是,竟在河滩边上发现了另一只红色高跟鞋。
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河对岸居然也有着相同的鞋印,而且整个现场除了高跟鞋留下的印记外,再无其他任何足迹。
赶到现场的池桑和徐行时立刻对这具惨不忍睹的遗体展开了初步检查。
这具遗体全身超过 80%面积的烧伤,尤其是身体正面的烧伤状况更为严重,简直可以用面目全非来形容。
头部并未发现因遭受器械击打等外力作用所导致的损伤痕迹。
遗体颈部处的表皮已经脱落,但双手过火程度相对较轻,且没有明显的伤痕存在。
此外,进一步检查还发现,在死者的鼻腔、口腔以及咽喉气管内皆存有大量的烟灰和碳末。
由此可见,在大火燃起之前,死者仍然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