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觉得这不太好。侯爷送我东西,我可以收,但是王爷,不行。”
“毕竟,我与他的感情,还没到那份上!”
说得兰陵侯,喉咙自作主张,挤出了一声噢。
眉头也舒展开了。
“你能这般想,是极好的。”
他愉悦起来,面色不似方才那般恐怖了。
“确实,他的东西有什么好收的?他什么东西,是本侯没有的?”
“就说那休罗山吧,他有吗?”
“他没有!”
“本侯送给你了!”
林妩捂嘴,佯装惊讶,挤出激动的眼泪:
“侯爷,这这,太贵重了。”
绝口不提不能收。
主打做个样子。
兰陵侯正在兴头上,倒也没留意她这言语中的心机,沉浸在赢过靖王的舒心中。
“给你,你就拿着吧,就当是本侯对你的补偿。”他随口道。
总算说了句人话。林妩暗忖。
然后低下头,受宠若惊地说:
“那林妩,便却之不恭了。”
正说着,外头廊上,突然传来脚步声。
兰陵侯将表情一收,跃出窗去。
他刚刚离开,一名丫鬟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门口。
原来是送洗漱水盆来了。
林妩接下,又送走丫鬟后,往窗外一探。
月光安静,夜色沉沉。
再无人的踪迹。
兰陵侯走了。
第二日,林妩来到大美丽。
掌柜的将休罗山的情况,一一禀报。
“……已移植了一批胭脂虫,预计下个月,便可大量采收。但眼下,只能有一小批,仅做试验之用。”
“试验的口脂,过几日,便能做出来了。”
胭脂虫,即上次在休罗山,寄生在火掌上的黑色小虫。
虽然其貌不扬,但这小虫,却是红色染料之王。
顾名思义,也就是胭脂的重要原料。
林妩曾研究过现下贵妇们的胭脂水粉,发现,如今盛行的,还是矿物胭脂。
故而,当她在休罗山发现胭脂虫,便知道,自己的财路又打开了。
胭脂虫富含红色素。
不仅色泽如红宝石,艳丽无比,且不易褪色。
还安全无毒。
比起于身体有害的朱砂、铅粉,这种胭脂虫制成的胭脂水粉,定然更受欢迎。
林妩已将用胭脂虫做胭脂的方子,交给大美丽的老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