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我容易吗我?

“等下我炒个菜,咱们趁热吃!”李逸转身说道。

他去院外的小地窖里取出冻得紧实的狍子肉,切成薄片,又拿出泡发好的干蘑菇和干野菜。

北方的冬天就是天然冰箱,这小地窖挖了半米多深,四壁铺了石头,内里架着木板,双层保护能防老鼠和野物,存些肉菜再合适不过。

铁锅烧热,先放少许动物油,油热后下肉片翻炒,待肉片变色,再加入蘑菇干和野菜,翻炒片刻,撒上点粗盐调味。

没多久,肉香、菌香和菜香就混在一起,萦绕在众人鼻尖......

【厨艺熟练度+10】

【厨艺熟练度+5】

【当前熟练75】

这是李逸第一次蒸馒头,系统给的熟练度格外高,足有10点,往常做一顿饭熟练度普遍是5点,若是简单煮个粥也就只有保底的1点。

馒头做得格外成功,三个姑娘吃得都很尽兴,一个个埋头苦吃,只有白雪儿时不时发出满足的呜咽声,鼓着腮帮子咀嚼的样子,活像一只囤粮的小松鼠。

“夫君,太好吃了!我想天天吃馒头,还有面条!”

她嘴里塞着食物,说话含含糊糊的,美眸望着李逸满是期盼。

于巧倩放下手中的馒头,认真道:“夫君,这馒头若是拿到县城去卖,那些大户人家想必会很喜欢。”

秦心月点头附和:“倩儿姑娘说得不错,这新鲜吃食在县城定然不愁卖。县城里的大户人家向来爱新鲜,这馒头软和,老人孩子都能吃,且携带方便,酒肆里配着菜肴或是单独吃都好,比粟米饭更显精致。”

李逸早就有过这个想法,如今解决了馒头的制作技术,确实可以尝试售卖。

不过他并不打算自己摆摊,而是想直接卖给王金石。

王金石的酒肆,主食只有粟米粥和粟米饭,太过单一,若是添了馒头这种新奇主食,酒肆的生意定然能更红火,以王金石的人脉,也不愁卖不出去。

而且老面发酵的窍门他藏在心里,旁人即便吃得出原材料是小麦,也复刻不出这味道,这可比单纯给粟米脱壳赚得多,还省心。

冬天天冷,馒头冻上一冬天都不会坏,储存起来也方便。李逸对自己做的馒头很有信心,他蒸的个头不算大,白雪儿和于巧倩每人能吃两个,他自己一口气就吃了三个半,当成主食消耗,需求量定然不小,不管蒸多少,王金石应该都能卖掉。

吃完饭,李逸捡了六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又盛了些炒好的菜,装进大碗里,打算给张绣娘和大丫豆子他们送去。

张绣娘家的破败小院里,大丫和豆子正拿着扫帚扫雪,小脸冻得通红,鼻尖挂着两串清鼻涕,发梢沾着雪沫子,像缀了层白霜,却依旧卖力地挥舞着扫帚。

“娘,我肚子咕咕叫了,能不能先吃点东西?”

豆子吸了吸鼻涕,小脸蛋皱成一团。

张绣娘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儿子的头:

“乖,娘这就去淘粟米,粥煮得快,再忍忍。”

家里的粟米不多要省着点吃,晌午饭在下午吃,晚饭就不吃了。

“呦!大丫和豆子在扫雪呢?真乖啊,都能帮你们娘干活了!”熟悉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

大丫和豆子齐齐抬头,看到门口站着的李逸,脸上瞬间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三叔!”

张绣娘也连忙拢了拢头发,快步走过来,脸上带着几分意外的笑意:

“哎呀,三兄弟,你咋来了?”

李逸抬了抬手中端着的大碗,故作神秘的笑道:

“给你们带了点好东西,快进屋!”

豆子用力吸了吸鼻涕,小跑到李逸身边,仰着小脸问:

“三叔,是面条吗?”

上次在李逸家吃面条,他连汤都喝光了,至今还惦记着,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只是娘说过,不能总去三叔家添麻烦,不然三叔会讨厌他们的。

张绣娘瞪了儿子一眼,嗔道:“你个小馋鬼!就知道吃!”

李逸大步走进屋,将大碗放在炕边的桌子上,顺手掀开倒扣在上面的陶碗,热气带着麦香和肉香瞬间升腾而起,填满了狭小的屋子。

豆子站在桌边,只露出个小脑袋,看着碗里白白圆圆的东西,小脸上满是疑惑。这东西他从未见过,却闻着格外香,还带着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