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没断,就是肿了,活血化瘀的药膏一抹,半个月就没事儿了,记得换药。
李格非让人抬着赵明诚给送回去了。
借书之事,不了了之。
李清照闷闷不乐的在闺房之中闷了三天。
多俊俏的小郎君啊,又喜爱金石,怎么就叫成那样呢?
哎,多半是没戏了。
坐到自己的七弦琴前拔了两下,心里空落落的,没兴致。
拿起画笔,铺好画纸,心中闪过赵明诚那张俊脸,刚想起笔,赵明诚惨叫连连鼻涕眼泪的样子就从心中浮现,画个屁啊!
想喝酒,普通的酒都寡淡无味,喝不动。
算了,听曲去。
本就不是一个养在闺中的女子,在家闷了三天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第四天,她就带着酒盅开始听曲逛文玩街,继续她的正常生活了。
失恋?
是有那么点感觉,可就见过一次面,聊过一次天,那有什么不离不弃的。
一见钟情在遇到形象大损后,效果大打折扣。
......
三味书屋。
现在不叫麻将馆了,就叫三味书屋。
金小山穿着蓝色的魔化灵纹长袍在屋内踱步转圈。
豆娘穿着同款的小号魔化灵纹长袍在一旁伺候着,双眼冒着崇拜的光芒。
李师师穿着普通的罗裙青衫,坐在书桌后,手执毛笔正在奋笔疾书。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该是绿肥红瘦。”
金老爷正在召唤心中的李三瘦,一瘦,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给召唤出来了。
引得李师师大呼不可能,老爷明明不识字,只会说滚蛋、没出息、败家娘儿,怎么可能会做词?
豆娘不懂词,可她懂李师师,看她大呼小叫的,立刻就对老爷的才华值投来崇拜的目光,不管是什么,崇拜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