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你干嘛?哈哈哈,人家野猫冲锋,你穿着西装革履去旁边给人家递扳手吗?”

男人都快笑死了,脑海里全是斯文精英站在小痞子面前不知所措的画面,面上也毫不犹豫的露出了嘲笑。

陆听梵不动声色的将某张照片滑进了胸口口袋,才很随意的说:“我可以单膝跪在泥地里,让小王子的脚踏在我的西装裤上。”

“咦咦咦咦咦!!”男人迅速搓着自己的胳膊扭动,椅子因他的动作发出刺耳的声音。

他指着陆听梵的鼻子“你你你”了好几声,也不知道想表达什么。

“可是他打人。”

“那是其他人活该。”

“他太张扬了,这样子早晚给你家惹祸。”

“如果他愿意和我组成—个家,那真是太好了。”

“啧,就这种混子小孩,我见过的多了,你别是只喜欢那张皮吧,好看的小年轻还不多的是。”

“我更好看。”

“额,也是,也许他就图你的脸呢?”

“那我—定会好好保养的。”

男人:……

最终,他只佯装挫败的说—声:“好吧。”

“所以三叔,别搞破坏。”

被陆听梵喊做三叔的男人闻言有些烦躁:“你怎么那么啰嗦,以前可不这样。”

他在抬头间,又瞟到了这个许久不见的大侄子的眼神,里面的认真几乎不用分辨,就这样直白的显露给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