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先回去吧,注意安全,我们去查王晴。”
电影学院。
王晴接到电话,很淡定的到警察局交代了一切。
她对所有的事实都供认不讳,承认自己把田媛媛关在一个小黑屋里,没得吃喝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十几个小时就把她放出来了,因为她知道超过24小时就是犯罪了。
她对法律不是丁点不懂,也确实不能算做绑架,连非法拘禁的时间都不够。
顶多算是恶作剧。
警察把王晴批评教育一番,又找来田媛媛,让王晴当面对田媛媛赔礼道歉,并且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王晴全都接受,田媛媛拒不接受。
不接受道歉,也不接受赔偿!
她就想让王晴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王晴确实没触犯法律,警察并不能听她的。
田媛媛心里委屈,不依不饶。
警察见她闹的有点不像话了,严肃道:“王晴这样做是错误的,但她对你没有打骂行为,也没有威胁你人身安全,更没有敲诈勒索,只能这么处理。”
“你们回去吧,警察局很忙,不是你们小孩子争风吃醋的地方,也不是你利用的工具。”
田媛媛钻进了牛角尖,后来梓涵也过来了,不管怎么说也劝不了她。
最后被赶出去了。
三个人走出警察局,子涵看田媛媛的眼神冷冰冰的:“你太欺负人了,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还想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