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哨还带着旋律,是蛮族草原上的小调,邵云朗小时候和严耀来宁州时学的,那时候蛮族迫于武力,不得不臣服于大昭,两族在边陲开了互市,这里也曾歌舞升平。
小调是严耀牵着他的手,在勾栏瓦肆里听蛮族姑娘唱的,歌词他学不会,旋律却一直记得。
好几天没吃饭,邵云朗吹了半首就没了力气,尾凋发颤的停下了。
可这已经足够了,举刀的蛮族士兵放下了弯刀,老爷子连滚带爬的和孙子缩到了一边。
乌达也站在了他面前。
邵云朗低头一看,忍不住笑了,嘿,这小畜生是真他娘的矮,比他矮了一个脑袋。
他这一笑,让乌达一愣,他操着一口生疏的官话问:“你,不怕死?”
邵云朗道:“怕啊,我怕死,不过大人应该不会杀我,你不是要美人吗?你给我擦把脸,我应该比那小孩好看多了。”
他倒不是第一次自荐枕席了,上一次被某位君子坐怀不乱的拒绝了,这次显然很容易就成了。
乌达盯着他看了两秒,眼睛亮了起来,扭头让那对儿姑娘去打水,给邵云朗擦脸。
前天厮杀一夜,邵云朗胳膊腿上都有些伤口,唯独这张脸,还真是受了上天眷顾,只是眉骨上被碎石划了个口子,其他地方有些擦伤,擦洗擦洗还是蔡淼嘴里的“少爷羔子”。
乌达心花怒放了,邵云朗暗道真他娘的恶心到家了,要不是他现在都快臭了,估计这矮脚王八得扑上来啃一口。
“美人。”乌达赞叹,又摇头,“太高了,应该砍掉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