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吃了顿温馨的早饭,叶明笙就要去拍摄杂志封面了。

顾则荀上班正好要经过杂志社,叶明笙就让何友昌直接在杂志社门口等他,他自己则跟顾则荀一起走。

上了车,顾则荀问道:“今天要忙多久?”

“不用太久,两三个小时这样吧,怎么了?”叶明笙侧头看着他。

“要是不累的话,那下午去见见文谦和其他有兴趣加入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吧,他们已经等了挺久的了。”顾则荀道。

先前穆文谦就上门问过,他说的是三天,结果叶明笙因为两位老人的要求和自己本身喜欢山村的环境,在那里呆了一个星期,他见叶明笙过得开心,也没舍得让他早点回来,只是跟穆文谦和其他研究人员道了歉,送了厚礼,请他们再等几天。

现在穆文谦那些家伙应该已经快等不住了,能早点见还是早点见的好。

叶明笙点头,“好,我也正打算去见见他们呢。”

没多久,叶明笙就到了工作的地方。

杂志社在商业楼的十一楼,但因为叶明笙咖位大,杂志社安排了人在楼下接。

叶明笙跟接他的人寒暄几句后,就踏上电梯。

来到杂志社后,叶明笙看到了一个穿着很普通的白色T恤搭配蓝色牛仔裤的俊美青年,跟原主的艳丽不同,青年长得很清新,但细看之下又很精致,眼角一颗泪痣给他增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