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一声枪响,吓了我一跳,赶紧去看严清楷,却看到了形势突转。那道枪并不是小可爱打严清楷,而是不知道谁打中了小可爱的手臂,哗啦啦的流血。严清楷腾地起身朝小可爱就是一脚踹过去,接着又反剪小可爱的手。
小可爱也不是省油的灯,在那儿挣扎开打回去。
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时还从树林里射来子弹,但很谨慎,估计是怕误伤。
余世华裹着我继续后退,说:“别过去,严清楷那边的人来了。”
好吧,确实是用不上我了,我就不瞎凑热闹了。
我默默地一边后退一边举起了双手。
余世华愣了一下:“你干什么?”
我说:“你也举起手来,不然怕他们误伤无辜第三方。”
余世华:“……”
他拒绝举手,还要用“我男票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的眼神看我。直到我回以“你再这样看我我就让你失去男票”的眼神,他才收敛了他的眼神。
就在我俩往后退的时候,我看到混乱中严清楷倒了下去。
是小可爱开的枪。
我很难形容自己在那一瞬间的心情。
事实上,我不是什么世面都没见过的麻瓜,但是,在这一瞬间,我还是懵了。
接着就感觉心脏被什么东西捅了一刀似的。
我忽然就想起了严清楷小时候的样子,他跟我同桌的时候的样子,他哭哭啼啼着无理取闹的样子。
其实他也不是一直在无理取闹,他还是对我好过的,比如他借过我橡皮擦,还比如……
算了。
古人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那么光是橡皮擦之恩也够我涌泉了,不用想太多来为难自己。
总之,人是有感情的,尤其是这个人是我很小的时候的熟人。
我确实讨厌过他,但那种讨厌绝对不包括我希望他死掉。我只是不喜欢和他相处而已,我仍然希望他活着,活得好好儿的,活得越来越意气风发。说真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他用他的FBO身份来压我的时候,其实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有那么一丢丢的为他高兴。
以前我越是讨厌他,现在高大上的他就越值得我高兴,因为他是我同桌啊,我同桌这么出息,我与有荣焉。
他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他在打击犯罪,他在努力地拯救这个世界。
我有一个英雄一样的同桌。
听说,严清楷是死了。
反正我也没见到尸体,那天我和余世华在小树林里就眼睁睁地看着警察包围了我们。哦,还不是FBO,是我国警方,后面还跟着个成锦程。成锦程急得不行,跑过来一叠声地问我和余世华没事了吧,他等得太着急,就报警了。
也还好有成锦程在,他作为报警人力证我和余世华是无辜的,这才避免我和余世华被警方当成小可爱一伙的。
警方抬走了地上的严清楷,抓走了小可爱,把我和余世华喊过去做了简单的口供,就放我俩回家了。
我在家里待了两天。
这次是我主动待的,没人软禁我,估计也没人想搭理我了。
我爸完全不理我,甚至在知道跛叔遭他老婆儿子联手打晕之后都不理阿Bo了。当然这对阿Bo来说不算事儿,正好有借口夜不归宿。
跛叔也不太想搭理我的样子,恐怕是伤透了心,看见我就长吁短叹,默默地摇着头离开。
余世华在那天送我回来之后就跑了,说是要给他爸帮忙去善后,一个信息都没给我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