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点头,“地点还是在桂花坊吗?”
陆知意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桂花坊,每次去,就是点一份桂花糕,一杯玫瑰花茶。
“嗯。”陆知意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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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园。
慕修明在收捡医疗器材,又将配好的药摆在桌子上。
他偏过头,便看见南风站在全身镜前穿西装。三年了,还是头一次见他这样打扮自己。
三年前他被萧特助从林水湾别墅火场救出来,全身大面积烧伤。胸口那把刀上有剧毒,重伤中的重伤,一只脚踏进了阎王殿。
费了很大功夫,十几名中外名医日以继日拼死拼活好几天,才吊住他的命。
在重症监护室那几天,心脏电波起起伏伏,就在所有医生说不行了的时候,萧特助伏在南风耳畔说了几句话。
奇迹般地,南风第二天睁了眼。
后来问及萧特助说了什么,萧特助说:“老板,陆振华卷土重来,陆小姐被他关进陆家地牢了。”
瞧,一听见陆知意被人欺负了,他就拼尽全力活过来。
“……”
“你老板今天要去相亲?”见萧特助进门,慕修明开了句玩笑。
萧特助:“老板去见陆小姐。”
南风穿好了西装,男人立在全身镜前许久,迟疑了好一会儿,他问慕修明:“老三,你觉得我穿这套衣服怎么样?”
“挺好的。”慕修明说。
南风抬起手,微微侧脸,摸了一下自己的下颚。
往昔那张俊美的脸,那张被陆知意夸了许多次好看的脸,在三年前那场大火中烧伤了,毁容了。
做了一年的植皮手术,勉强能入得了眼。但还是可以看出,脸部的僵硬,脖颈处的伤疤,挺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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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里。
萧特助在开车,南风慕修明坐在后车座。
“回了京城,不打算回南家老宅看看伯父伯母吗?伯母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好,伯父的头发也都白了。”
“不去了。”南风回慕修明,“他们已经经历了一次,两年后再经历一次,会更加受不了。”
萧特助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了。
慕修明也抿了一下唇。南风身上的毒,三年间都无法清除。只能用药稀释,用昂贵的要延续他的命。但再怎么延续,也续不了三年,顶多两年半。
也正因为如此,南风想回京城。
他说,最后的两年时间,他想待在陆知意身边。
“南风,她不记得你了,这三年里一直不曾记起过。而且,她半年前就已经跟孟西洲结婚了。”
听着慕修明的话,南风点了一下头,“记不起来挺好。”
记不起来,他就能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默默在她身边待着。若她还记得南风这个人,他还没这个勇气去见她。
毕竟她曾经说过,她希望他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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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