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史迪威,是米国的少将,参加过不少战斗。
就指挥能力来说,在米国部队里面,属于中等偏上的。
起码比烟斗麦克要高出好几个层次。
不然的话,他也当不理这个参谋团副团长,
但是现在,史迪威觉得,为了菲佣群岛米国部队能够战胜日军,把指挥权交给王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毕竟王史迪威,对日军根本就不了解啊。
史迪威立刻召开了师以上将领会议,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听的王雷都蒙了。
啥玩意儿?
王雷还以为史迪威在开玩笑。
我指挥你们米军?
这特么根本就说不过去好吗?
这可是十万部队,又不是刚才那两个团,史迪威,你可是参谋团的副团长,你的这个决定,草率了点吧?
史迪威点点头:“王雷,作为参谋团副团长,我的这个决定是非常正式的。
为了我们米军能够打败小日本儿,请你接过这支部队的指挥权。
王雷,你不是一直想回国吗?
那你就更应该指挥部队了。
打败了日军,你就能离开这里了。
而且,作为回报,我会说服内斯特,再给你们提供一批武器。“
这……
王雷想了想,史迪威说的,还真没错。
至于提供武器嘛,王雷对史迪威说道:“史迪威将军,提供武器的事,我无比的赞同,但是我的要求是,把这批武器,提供给新四军。
只要你能做到,我保证在两个月之内,干掉这里的日军。“
新四军?
史迪威愣了一下,有点不明白王雷的意思。
新四军,那是八路军的部队。
王雷的身份,可是军统的人,不是应该和八路军势不两立吗?
史迪威很想问问王雷这么做的原因。
王雷看了史迪威,直接就说了出来:“史迪威,我们国内的情况,相信你是有所了解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国军,还是八路军,那都是抗击日军的部队。
在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八路军的武器装备,太差了。
而新四军,装备就更差。
因为装备不足,和日军作战的时候,很多战士只能拿着大刀片子和日军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