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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她也会陪着宋阳去拉萨的街头游转,听着街头歌手醉人的嗓音,然后裹着披风坐在民宿的门口跟宋阳闲聊。

她喜欢西藏,喜欢民宿里木头的清香,喜欢热情的旅人,喜欢西藏的大太阳,喜欢西藏纯净的天空,在这里,世间纷扰,皆离她远去,想起陆离时,便蒙着脸轻轻的哭一会,心静了,情爱便变得不那么敏感。

晴落注意到她是在入住的第二天中午,许多游客来西藏游玩,大多会去有名的景点,拍照、吃美食、感受风土人情。只有这位叫安歌的女子,抱着她那走廊里落满灰尘的书在院落里读的津津有味,安静从容感受着阳光的沐浴。

偶尔晚上民宿里的人会一起喝酒,那个叫安歌的女子会静静的坐在同伴旁边看着他们,眼神沉静,明明看起来不过二十,却有一双如纳木错湖般清澈透明的眸子,偶尔喝到中途,她便会提了酒瓶跟那个一起来的男孩子坐在民宿门口,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声音清灵。

真正让晴落感到好奇的是,那天隔壁酒馆的那只大金毛叼着球过来玩,缠着那女子,不知怎么,那女子便湿润了眼角,她在一旁瞧得真切。

“你哭什么?”说着便往安歌手里塞了一杯青稞酒。

安歌长睫颤动,“难过,想哭。”

多数人在陌生人面前会将自己脆弱的一面收好,故作坚强,而安歌恰恰相反,在亲近的人面前,反而会更加坚强懂事,只是恰巧秦落也是。

“你好,我是秦落。”

安歌微怔,面前的女子爽朗解释道:“我家店小二晴跟秦不分,叫习惯了,我也懒得纠正。”

“你好,我是李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