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滴溜溜过去,再一次看到小孩,是在宋氏旗下的实验室。
小孩长大了,看着还是很腼腆,很憨厚的样子,杨乐乐对他笑了笑,被正好走过来的王小军一把往后拉,杨乐乐无奈的耸耸肩,转头轻车熟路的哄人。
他们已经在一起好多年了,像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杨乐乐有时候都忍不住笑他幼稚,可又乐得看他吃醋的样子,因为……真的很可爱啊!
那么多年了,大家看着这两人都习惯了,实验室里,大家各有各的事情,忙忙碌碌的也不会关心那么多其他的事。
小孩和杨乐乐打完招呼,也开始了工作。
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他很希望能够做好,不要辜负大哥哥对他的期望。
小孩是那次高三爬梨秋山时救了宋极的古玉,很聪明的孩子。杨乐乐算了算,小孩今年好像也才二十岁吧,比他当初厉害多了,现在已经是个博士了。
听说研究的是生物科学方面的,杨乐乐对这方面不太了解,只知道行业里的大佬们都对这小孩很是赞扬,未来那是不可限量,不知道多少企业递了橄榄枝,却储户众人意料又没有那么意外的,选了宋氏。
杨乐乐知道,是为了报答宋极的知遇之恩,可小孩大概不知道,他当年下意识救人的举动,对于宋氏来说的价值是多么的巨大,他可以从中得到他此生想要的任何东西,不需要有任何的愧疚感。
但小孩没有,杨乐乐欣赏他,也很喜欢他,当然,不是那种喜欢。
两人的办公区不在一块地方,杨乐乐偶尔看到他,都是在食堂,匆匆一瞥,都是急匆匆的步伐,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后来,杨乐乐总算知道了,这小子不声不响弄出了治愈艾滋病、渐冻症的药,杨乐乐都不得不感叹,要不是宋氏内部团结,他刚开始研究出一些成果的时候,资料早就被地方公司偷走了。
几乎是不出意外的,小孩成了全球知名的科学家,那张年轻的面孔时常出现在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之中,无数的人惊叹于他的天才和不同寻常的求学经历。
杨乐乐要结婚了,特意邀请了小孩去参加,小孩仿佛还是记忆中的样子,腼腆的笑着接了请柬,并说到时候一定会去。
但是,婚礼那天,杨乐乐觉得他受到了惊吓。
死小孩给他的新婚礼物是份男男生子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