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个大汉身材健硕,却只是普通的苦力工,身上没有半点功夫,又喝多了酒,一点没感觉出叶孤城身上的凛冽,自顾自划拳喝酒,根本没将新来的两个“公子哥”放在眼里。
李寻欢摇了摇头,凑到叶孤城耳边说:“时间还早,我们用了饭还是继续赶路吧。”
叶孤城自然同意,他可不想住在这样不周到的驿站,睡潮湿的房间,和一群醉汉比邻。正好下一个镇子不远,他们很快重新上路,果然赶在宵禁前进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宝贝儿说到林诗音,这妹子确实……唉,如果按原剧情,没人点醒她,她肯定对李寻欢死心,嫁给龙啸云。
对李寻欢死心挺好,探花这样的人做兄弟行,做老公就算了。
他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爱人,不会被他伤到,也不会让他被伤到。同时他还得足够喜欢这个人,如果被不喜欢的人管东管西,就算为他好,他也不会听,容易搞成强取豪夺,虐恋情深。
另外,看原著总觉得李寻欢这个人有种孤独感,就算后来有了阿飞,这种孤独感依旧在。表妹,兄弟,都不能懂他内心。偏偏他又不像陆小凤,多情也无情,是个真正的浪子,他的心太软,其实非常需要爱。
咱们城主这样的,刚刚好~~
第26章 我得看着你(捉虫)
马车停在客栈门口,李寻欢跳下车,回头看看身边人,笑着问:“今晚还要和我睡一间房?”
叶孤城点头,正直道:“我得看着你。”
李寻欢失笑,也就随他了。
两位锦衣公子,玉冠、腰带无一不精巧,怎么看都不像没钱的样子,住店却只开一间房。客栈小二打量他们好几眼,心里揣摩着他俩的关系。
如今江湖势大,有些门派特别不拘小节,两个男人在一起也没什么稀奇。朝廷中也盛行男风,达官贵人都以“交朋友”为风雅。小二不懂这些有什么风雅的,但凭借自己不多的见识,自以为摸清了两位客人的关系。叶孤城给赏钱足够大方,小二也乐意周到服务,为了这一晚他能过的更舒坦些,还专门给他赠送了一盒软膏。
这种东西看起来和普通伤药差不多,效果也大体差不多,只不过更加温和,闻起来带着淡淡的幽香。若是风月老手,只需要看到那盒子上的桃花,闻到这股香气,必然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可叶孤城于风月上的事情一知半解,拿着那盒子左右看看,根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和一般药膏有什么区别,随意收进袖中。
系统忍不住冒出来:“城主,你就不好奇他为什么送你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