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知道当夜发生了什么,陆瓯却记得很清楚。
那位知府大人穿着不合身的官府,笑得十分羞涩:我来帮你撑个场子。
依旧是亮晶晶的一双眼,陆瓯一时居然觉得,它比那夜空中的星子还要美上三分。
张瑾喜欢合欢,陆瓯曾答应她,待来年开春,便将采好的合欢花种种至云州府衙。
张瑾闻言摇了摇头,道:“除了合欢,我还要种些别的。”她扯扯陆瓯的衣袖,道:“有没有人说过,你更像另一朵花。”
陆瓯闻言挑眉:“我?我像什么?”
“像翠菊。”张瑾笑了笑:“我要在我的园子里种满翠菊,这样,我每天一睁眼,便能看见你了。”
噩耗传来时,陆瓯正在阁内修剪指甲,他闻言手指一抖,一块皮肉就这么生生被剪了下来。
张瑾病危。
顾不得指尖流淌而出的鲜血,站起身大步向小巷走去。不过两条街的路程,他却觉得走了很久。
郎中站在门外,抚着长须哀叹:“可惜了,可惜了。”
陆瓯正巧赶来,闻言抓住他的肩膀,目眦欲裂:“你说什么可惜!”
“这病,不可医。”郎中叹气:“可惜啊。”
陆瓯放开那郎中的肩膀,半晌,轻嘲一声:“可笑。”
可笑,她言繁忙,他信。
可笑,她喜清净,他让。
可笑,她着病痛,他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