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页

“喜欢吗?”

林彦听到温鹤问的这句话,眼泪汪汪的用力点头,含糊不清的说道:

“炒鸡炒鸡炒鸡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我嘴里包着吃的,我一定要跳起来给你一个么么哒!”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温鹤认真的回答,让林彦捏住筷子的那只小爪爪顿住了,对着桌上的镜子看了一眼自己嘴角一圈辣油的样子,用怀疑的眼神扫了温鹤一眼,低声嘟嚎道:

“不行,你必须得嫌弃我。”

说完后,又继续开始吃了起来。

温鹤盯着林彦被塞得鼓鼓囊囊的腮帮子,冷漠锋锐的眉眼此时带着温柔,就连眼中都泛着柔光。

要是放在遇到林彦之前,有人告诉他有一天他会心甘情愿为一个人洗手作羹汤,温鹤一定会很不温柔的用拳头教他认清现实。

但实际上,现实就是这样,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再多的原则都成了摆设,心甘情愿为了他做不符合自己性格的事情,甘之如饴。

“你早上吃了嘛?”

等桌上只剩下一个空盘子,林彦把小肚子喂饱后才想起来问温鹤这个问题。

“还没。”

“那你快点去吃呀,难不成看着我吃饭就饱了嘛!你咋肥四鸭,怎么不听话呢。”

温鹤抽了一张纸巾帮林彦把嘴角沾染的辣油擦拭干净,然后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紧接着凑到他耳边,压低嗓音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我家小宝贝秀色可餐。”

林彦眼睛瞪得溜圆,奶凶奶凶的瞪着他,恨恨的磨了磨牙齿,小声道:

“你要吃饭的,不然等我拍完一场戏你抱不动我怎么办呀。”

小别胜新婚,只不过是短暂的分离,如果不是上午有要拍摄的戏份,林彦恨不得自己能长在温鹤的身上,跟他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

“温柔也来了,让他跟着你一起去片场。”

从温鹤的身后走出来一个彪形大汉,背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正是林彦的经纪人温柔。

在林彦走后,温鹤亲自动手帮他收拾了一下房间。当时林彦出国时他的工作匆忙,所以有些东西没来得急收拾好,这一次他过来时就连林彦无聊喜欢抱着刷视频的小玩偶都给带来了。

林彦的本职是个歌手,唱歌才是他的主业,这个电影里客串的精灵族王子戏份没有太多,但却演技的要求却有些苛刻。

按照导演的话来说,精灵族是个与世隔绝的种族,他们很天真,不染丝毫污秽,要单纯的像是一张白纸。

干净且有空灵的灵气,看似没什么要求,实则最严苛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