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云晚给面前的小姐化完妆,扭头看到宋谦之,没事人似的打招呼:“宋先生。”
她步伐不紧不慢地走向他,每走一步,那姿态都美得可以入画。
苏珊嫉妒的眼神,恨不能将桑云晚洞穿!
她发现自己的样貌不如桑云晚,桑云晚穿的旗袍也不知是谁做的,那花纹刺绣剪裁都不一般,她的衣橱中的战袍没一样可以和桑云晚这低调漂亮的旗袍比。
“晚晚宝贝,平日里,你不是叫我心肝么?如今怎么用了这么官方的称呼?嗯?”宋谦之见她走向自己,长臂一伸,环住了她的腰。
她比他还能招蜂引蝶!
属于男性的荷尔蒙,瞬间笼住了桑云晚,他的每一个字都透着危险诱人的气息。
周围的太太小姐们,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宋谦之?
高岭之花虽让人心动,但霸道的宋谦之也让人想为他尖叫。
齐友居:!!
心肝儿?
宝贝儿?
原来这两人通信的时候,那么肉麻的吗?
桑云晚被宋谦之揽着腰,她压低声音嗔怪道:“我腰都要被你折断了,心肝儿,你好粗鲁呀。”
最后那一个「呀」字微微拖长了声音,似泛出了一股甜津津的味道,听得人耳根子发软。
她也就玩笑的时候在信中叫过他心肝,岂料这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想肉麻死大家。
不过这些人既然把她叫来赴鸿门宴,她能自保是她有本事,而不是她们仁慈,让她们被肉麻一下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