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性本贪婪。
找不到巫女,又惦记着那些赏钱。
有人动了坏心思,直接举报了自己的仇家。
而那仇家,也依照法令,直接被当成私藏巫女的罪人,处以死刑,被举报者除了仇家,还得了新的赏钱。
简直太痛快了!
这个先例一开,山城就混乱了起来。
咳嗽了一声的,也会被举报是巫女;家中刚娶了媳妇的,会被隔壁单身汉举报藏巫女;年岁已大的老妪,会被不孝子交出去当巫女;刚生出来的女孩,会被丢出去当巫女。
执法队伍全盘接受,一个不错放。
被审判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发展到后来,甚至不需要上报官兵,这群城民自己觉得谁有罪,就直接私底下组织了,把人当众处刑。
副将看着这出闹剧,觉得很有意思,没有半点要阻止的意思。
但这人间炼狱的景象,大抵是刺激到了潜逃至此的巫女们。
终于,一天半夜,副将收到了消息,说是发现山外有一队固安军接应,哨兵注意到一队人趁着夜色,正准备翻山越岭,要与固安军会合。
“那必是巫女!”副将提刀起身,“国师,抓活的,其他,只要死的!”
……
又是几日过去。
副将率兵赶回王城,将一个已奄奄一息的女子丢到了正淇的脚边。
坐在躺椅上的正淇用鞋尖推动那女子,翻过去,看见满面血痕的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