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用清水墨的时候,林洛宁一点都不心疼纸,反正可以写无数次,写到烂了还可以捡着角落写,一点儿都不害怕,但是当林父让她直接用墨水写的时候,她便战战兢兢的了,连带着杜昊更是鞠了好几个躬,才开始练毛笔字的基本功——拉横条和写“永”字。

林先生还拿了两个沙袋来,系在二人的手腕上,又拿了两个鸡蛋,塞在二人的手心里,让两人练完五张大字才可以去吃饭,乖乖,第一天就用沙袋练笔的手,酸得不行了,十张大字给了林先生去挑,也才用朱砂笔圈出五六个好字出来,林洛宁又去擦了把脸,这才苦兮兮地带上书袋和饭盒,捎上今天攥在手里又央着母亲煮的水煮蛋,踏上了上学的征程。

林洛宁是觉得辛苦,尤其是早起,简直受罪,但自己想要走出这个山村,从村到县,除了学习没别的出路了。她认命地揉了揉眼眶,看着身边鸡血满满的杜昊,有些小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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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孩子,每天起得比鸡早,出了早上的大字练习之外,还加上了晨读,本来有些不太清楚意思的地方,这么一读,感觉有些韵味,再多读几遍,正可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林洛宁觉着自己越读越得心应手了,字也越写越好了,只是这天气愈发得冷了,手经常冻得通红,被子总是要晒晒,不然缩进被窝就跟进入池塘似的,让人直哆嗦!

林洛宁也开始往书房跑,经常拿书看了,她和杜昊都进步得飞快,快得让林母有些心慌。

这段日子丈夫心里也埋着心事,就是他不说,林母也知道,但她就是个农村妇女,要说知道什么故事,也是那些路过村子收些演出费的草台戏剧班子演的,万万比不得自家的林先生的七窍玲珑心。

——只是,既然选择了隐姓埋名回来过一生,又何必对那些繁华念念不忘呢,或是说,念念不忘的另有其人?

林母洗好了碗,将自己的手往围裙上擦了擦,怔怔地坐在凳子上。

林洛宁近来也没有怎么在意过家里的气氛,她生来活得简单,也习惯了在家里放松,自然也便错过了这一段时间以来林父林母之间的异样,倒是杜昊慢慢地将自己扭腰转胯的走路姿势和下意识的动作改正过来了,虽说平时做事仍有些温吞,也有些洁癖,但真要说起来,倒是比学堂的同学们都多了几分镇静与温润的味道,做什么事情都是不疾不徐的,而且这还不到两个月,就已经升到了二阶了,这份慧根自然不容小觑。

“欸,”两人正在院子里里拓出来的石桌上练字呢,今天的杜昊明显心神不宁,忍了许久还是碰了碰林洛宁的肘子,倒是林洛宁的字被毁了,忍不住问:“嘶——你干什么呢?”

“你去看看母亲吧,她好像…她最近似乎有什么心事。”

经杜昊这么一提醒,林洛宁看见小厨房门口坐着的林母,呆呆的表情像个迷路的孩子。

林洛宁早就不知道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了,这时候看到坐在马扎上的林母,突然有种景象重合起来的感觉,妇人不算胖,但有些经常进厨房的油烟感,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脸,风霜也已经侵上了她的手,林洛宁理解杜昊提醒自己关注是因为他自己觉得他还算不上林母最知心的人,但让林洛宁去,她也有点怯怯的。

最终林洛宁还是去到了林母身边,装作撒娇道:“娘亲,手练得疼死了,想跟娘亲说说话,偷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