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明明只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竟是将他冷汗都给激了出来,仓皇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