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只得一面胡乱应着,一面用余光瞟那个乞丐。只见他极其艰难地走到客栈前,便似乎再也走不动了,扶着一旁的马厩慢吞吞地抱膝坐在了地上。
明明天气这般炎热,那乞丐仍穿着一件厚厚的破夹袄。那夹袄上到处都是撕破的口子,发黑的棉花絮不时的掉出来。
客栈老板暗暗思量,这个乞丐八成是脑子也不好使,不然这么热的天还穿什么袄?
见几人不曾再注意这个乞丐,老板不由得以为是自己想多了,又见一个乞丐在自己客栈前赖着不走,实在有碍观瞻,便想撵他走。可看他垂着头缩在那里的样儿也实在可怜,便拿了大半个客人吃剩的干馒头,走到他跟前。
甫一走进,便闻到了一股难言的恶臭,那老板忙捂住了口鼻。“喂!早点吃完早点滚!”说着,将那大半个馒头扔他脚下。
那乞丐竟然能听懂话,闻言急不可耐地伸出了一只手。那手干枯而又满是污垢,在地上试探着摸索了几下,才好不容易才摸到了他脚下的那只馒头,当即一把抓了过去。
老板见状,心道:这乞丐不仅脑袋和腿有问题,怕是连眼睛也不大好使,真是个可怜人啊,这样的人在这乱世又是如何活下来的?
本想看看这可怜人是什么模样,但他发丝胡乱散着,脸上又满是污垢,实在瞧不出原来的样子,老板也只得无奈作罢。
那乞丐也顾不得那馒头上满是沙土,拿起来擦也不擦,径自往嘴里塞。因他唇上干裂了一道又一道大口子,而那馒头又干,他吃得又急,不一会儿嘴唇便被蹭破了,血渍裹着馒头一块往肚子里咽。
“吃完了就赶紧走。”老板不耐烦地又说了一遍,便起身进屋。
一进去,发现那几人正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自己,只把他打量得浑身发毛。
“几位客官,还有什么吩咐?”店老板忙揩揩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