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乾不认识雄虫,雄虫显得有几分难过,连眉毛都失望地耷拉下来,“柯米尔,不是说好的高中同学吗?怎么都不认识?”
“是明云,”柯米尔没有让开陆承乾的手臂,他浅浅笑,但是身体明显没有了之前在房间,与陆承乾嬉闹的活泼。
“明云?明氏?”陆承乾第一反应想起来的是以明为首字姓的公司。
雄虫皆姓的传承为傲,就连公司,也一定会用自己姓氏命名。
“对,是明氏吧?”柯米尔一时也思索起来。
“你们!”明云指着他们,然后,他负气,甩了下手,说:“不会是在一起了,就又拿我来取笑?”
明云坐到了后面的沙发上。
“取笑?”陆承乾依然在咂摸这个词的意思,倒是柯米尔,他手掩着口,低头,噗嗤一声,道:“行了,每年咱们高中群,他雌父总要汇报批判一遍,说他是明氏的罪虫,明云,高中就找雌性,一直找不到,单身,高中毕业还在咱们酒会上喝酒,醉的大哭,有印象吗?”
柯米尔对陆承乾宽容得很,他也不喜欢让陆承乾站着,扯了扯陆承乾,让陆承乾也坐到了沙发的一端,柯米尔坐在了他身侧的扶手上,然后看了看,外面大风,出去会很冷,于是,柯米尔起身,去拿一次性杯子接了一杯水,回来,放进了陆承乾的手,让陆承乾握着,温着。
明云看到这一幕,他睁大了眼睛,圆溜溜的杏眼,此时很是可爱。
无怪陆承乾觉得他没有攻击性,这样可爱的小雄虫,哪怕已经二十七岁了,都会被认作成只有十六岁的雄虫弟弟。
“柯米尔,柯米尔你转性了?”明云指着柯米尔,然后又看向陆承乾手的水杯,他道:“承乾你好福气,以前,我和柯米尔同桌,成天担心他拿水泼我,又或者是拿笔尖扎我,他对雄虫都好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