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摇头,“那傻子喜欢魏东,我让那刘屠户冒充那小子,有时候是大晚上,有时候眼睛上有蒙着布,那傻子能知道才怪!”
“这不就得了!也不知道你们女人,一天到晚在担心什么。”
夏多宝摇了摇头,似乎很不认同季氏的不淡定。
季氏被男人这么一番敲打,倒是不害怕了。
再说了,这事儿,是丢人的大事儿。
就算被老六知道了,他敢到处宣扬吗?
那傻子本来就脑袋不灵光,若是再让人晓得身子不洁,怕是连路边的乞丐,都看不上她。
“哎,我当初还以为,那刘屠户当真是给他那亲戚说亲的,结果是自个看上了那傻子!”季氏叹了口气。
“哼,还不是看着傻子那副皮囊好。”夏多宝道。
他是男人,最了解男人。
像夏多月那种长的好看,又傻的,最容易被男人看中。
最要紧的是,那人傻傻憨憨的,真出了事儿,就算说出来,也没人晓得。
“说到皮囊,我还就纳闷了,那傻子过去跟个癞皮狗似得,丑成那样,又脏,咋的现在突然就好看了?”季氏问。
这女人啊,总是关心能让自己变漂亮的法子。
哪个阶段的女人,都是一样。
“我哪知道啊,这不是你们女人间的事儿吗?对了,你找个时间,让刘屠户给咱送两斤肉来,那杀猪汉,别的不多,就是肉多。咱不吃白不吃不是。”夏多宝说着,舔了舔舌头,忍不住回忆过去吃的肉糜的味儿了。
回忆完,心底忍不住感叹,这人啊,还是得为自己打算。
总是在老夏家,是真没前途。
看起来,老夏家现在有个大哥。
可这个大哥,是个一毛不拔的,有钱也不拿出来用,谁知道,将来会不会真的将他们带到镇上去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