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冕不理他调侃,“核桃越玩越润,钢笔越用越专。再精贵的笔头也不可能对谁都衬手。笔尖有记忆,它能记得一个人写字的轻重,笔走和习惯。用得越久,笔头越亲。它不仅记住一个人,并且永远只合那一个人的手。这种‘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的东西,换做谁,都会产生感情。”
“竟有这种说法?”白鹿睁大眼睛,“看来新买的钢笔还不能随便借给别人。不然笔尖就记住别人了。”
秦冕嘴角似有笑意,“人也一样。”他说着就要动手,趁气氛还在,想续上方才未调完的情。
白鹿反应极快,反手按住男人不安分的手。他心中还有疑惑,“秦先生是什时候开始随身带笔?我记得当年讨要签名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个习惯。”
“从那之后。”尽管秦冕的心思和视线一同,已经落在他光滑的皮肤上,却仍然耐着性子与人解释,“当年经你提醒,我认为要是下一次被人追要签名能拿出笔来,这样给人的印象应该会更好一点。”
“在那之后还有很多人找你签名么?”白鹿抿嘴,眉毛都弯成一个委屈的形状,像在吃醋。
“没有。”秦冕捏了捏他屁股,“没机会了。工作越来越忙,再没回过学校,后来一直在国外,现在就更不可能。”
白鹿认真听完,脸上既惋惜又松了口气。下一瞬间又挑起眉毛,“谁说没有机会?”他将亮得反光的钢笔塞回秦冕手心,“我倒是有一个字想要,不知道秦先生还给不给签?”
秦冕瞄了眼对方正在解自己皮带的手,“签在哪里?”
白鹿低头吻他鼻尖,“你说呢?”
第七十四章 直视内心跟面对死亡同样可怕
雪白的飘窗上多了盆含羞草,白鹿进门第一眼就注意到它。
上次来时他说自己有永远疼痛的伤口,这回一进来,他直直盯着乔晏的眼睛看。
“乔医生,我有孤独症。”
乔晏一愣,手中翻开一半的病历‘啪’一声又阖上,“啊,你说什么?”
白鹿见她反应有趣,敛眉笑笑,“骗你的,是我曾以为我有孤独症。”
“……”
白鹿小心翼翼靠在躺椅上,微曲的背脊仍然是个不够放松的角度,“我应该从哪里说比较好?”
两个钟头,白鹿把去年对秦冕的那套说词搬出来又复述一遍,从辍学讲到自杀,但凡还记得的细节也都提到。
虽然乔晏全程没有插话,白鹿仍然被她注视得心虚。故事讲得并不顺利,直到讲完也没落得轻松。
他埋着脑袋,怯怯解释,“我……我现在不会自杀了,真的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