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沛反应迟钝地用手指摸了摸自己的唇,看着眼前金发蓝眼的阿诺德。
……幸亏现在这里一个人都没有。
看着笑容闪亮,宛若新生的阿诺德,时沛心想。
他要怎么带着这个一丝.不挂,啥也没穿的人回去呢?
时沛自然而然地回以亲吻,充满烦恼地想着。
-正文完-
第44章 番外
盛清栩站在天台上, 猎猎的风吹着他的腿。盛清栩低着头,看向楼下。
十二月,凌晨快2点, 7楼,盛清栩在这风里坐了1个多小时, 喝了半罐啤酒。手冻得拿不住啤酒罐,就没喝完。
人生的最后时刻,盛清栩也没能品出酒的滋味,只是觉得苦,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爱喝酒。
11点多的时候,他在711里转了几圈,看来看去只看上草莓pocky, 但是感觉如果明天自己在楼下被人发现的时候, 来到天台只看到一盒粉粉的pocky, 显得不太体面。
买罐啤酒好了。盛清栩拿了罐啤酒去结账,借酒浇愁, 挺正常的, 谁没点烦恼呢。
1点半。
后悔啊……后悔啊!盛清栩的悔意在无人的天台回荡。
盛清栩和啤酒罐面面相觑,他冻得牙齿直打颤。他穿衣服从来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身上一件宽宽大大的格子衬衫 ,里面是黑色高领打底, 黑色紧身破洞牛仔裤, 黑色耳钉, 手上戴着两个戒指。
冷啊, 好他妈冷。盛清栩缩着脖子抱着胳膊侧躺在地上, 感觉嘴里还残留着啤酒的苦涩。
早知道就买自己想吃的了, 盛清栩活了20年, 人生在世最后一段时间,连吃自己想吃的东西都做不到,非要假惺惺地买瓶啤酒。
明天他都死了,那个时候哪怕他身上穿着女装,上了新闻上了热搜,尸体照片在学校里无数个微信群被转发——他也是死了,没有感觉,什么也不会知道了。
到这个时候,盛清栩还是没能做成任何一件他想做的事情。
或许这就是他该死的原因吧。
不过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盛清栩爬起来,一步一步走到天台边缘,这里是钟楼楼顶,可以俯瞰整个学校。盛清栩一脚登上围墙的边缘,另一脚往上一蹬,很轻松地站了上去。
他穿着一双十二孔的马丁靴,里面还心机地垫了一点鞋垫,显得腿又细又长。
盛清栩是个很会打扮的人,他最大的乐趣也是打扮自己。纵使过得如此失败,他也是漂漂亮亮地度过了这二十年。
没什么可惜的了。盛清栩在隆冬的夜风中向自己告别,毫不犹豫地往前倒去。
人以后要是进化到能飞了,凌空的第一秒应当是这种感觉。
盛清栩这一猛子下去,停在了五楼。